广东三水大桥:物流顽症样本

2011-6-8 23:2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在诸多横跨北江的大桥里,三水大桥是较旧、较普通的一座,但因为其长达55年的收费,成了诸多收费站“吸血鬼”的典型。近日,央视刚刚对这座大桥所映射的物流顽症进行了报道。 
  为什么一座桥可以收费这么久?三水大桥建设服务公司总经理张伯良说:“这是个历史问题”。 
  实际上,这是法律滞后的问题:大桥在1996年建成,而对收费年限的法律规定2004年才出台。 
  三水大桥所在的佛山市,在2003年进行年票制改革,市民买了年票,可在全市内畅行。但三水大桥是例外,买年票的市民,过桥还得交费。 
  如何结束市民的双重负担?张伯良认为,让政府将桥买下,让市民免费通车,这是他们期待的办法。 
  目前,佛山市政府部门也在讨论回购三水大桥的方案。 
  55年的“历史问题” 
  三水大桥1993年动工时,张伯良任三水政协主席。 
  大桥在建成之前,两岸人用渡船来往,十分不便。因此,三水政府决定建桥,但刚动工不久,钱就不够用了。 
  三水政府于是向外商求助。三水人梁安琪是澳门“赌王”何鸿燊的四姨太,有了这层关系,张伯良去找澳门找赌王。何鸿燊和伙伴凌达镗一起出资4.1亿元,三水政府出资4500万元。 
  1996年1月1日,三水大桥正式通车,并开收过桥费至今。 
  1998年张伯良退休。当年4月,作为当年撮合中外资合作的中间人,他被请来担任三水大桥建设服务公司的总经理。 
  “刚开始时,两岸车少,每天车流量只有4000-5000辆,连年亏损。所以就约定了很长的收费年限,从1993年底开建到2049年9月22日,长达55年。”张伯良说。 
  在筹建三水大桥时,并无收费年限的法规。2004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颁布,第14条规定,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按“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原则,最长不得超过25年。在中西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最长不得超过30年。
  佛山市从2003年起实行年票制。“当时我们征求了何鸿燊的意见,他不同意纳入年票。”佛山市交通局人士介绍说。 
  年票制实行后,市民可凭年卡在市内畅行,三水大桥却是例外。 
  这给过路市民带来了“双重收费”的负担,并引发对其收费合理性的持续质疑。 
  事实上,这种超长时间收费的情况并不少见。佛山市和江门鹤山之间的九江大桥,也因长时间收费而被诟病。九江大桥在1988年建成通车,收费年限为30年。 
  类似这种超长年限收费正成为网友攻击对象,目前网上热传“路桥费排行榜”。其中台州椒江大桥、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济南黄河大桥均上榜。其中,河南郑州的黄河公路大桥收费已达25年。媒体报道,该桥1996年已全部还清贷款,违规收费14.5亿元。 
  回购的谈判 
  2004年,在佛山实行年票制的次年,何鸿燊就开始想着要将三水大桥出售给政府,并委派张伯良代表自己与佛山市政府商谈。 
  张伯良当时拿着一份申请报告去见市长。这份报告提议,以三水大桥收费站在2003年的收入为基,每年递增一定比例,由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分两期补偿三水大桥建设服务公司。而三水大桥将不再收取本市车辆的过桥费。但事情当时没有谈成。 
  2004年,三水政府向佛山市发了《关于请求佛山市政府出资收购三水大桥有关问题的请示》,里面提到,经过佛山正大会计事务所评估,三水大桥估价7.85亿元,减去三水大桥建设服务公司自身有的流动资金,政府只需筹集资金6.7亿元。 
  2005年3月,三水政府继续向佛山市政府发了《关于中方出资收购三水大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请求市政府收购。 
  从一开始的拒绝纳入佛山年票,到后来主动要求政府回购,背后其实是桥梁收益曲线走势的变动。 
  通车之后,三水大桥的收入逐年稳增,1996年是1297万元,到2002年收入达2373万元。2003年,广肇高速(广州-肇庆)一期通车,因三水大桥是连接广三(广州-三水)和广肇高速的唯一连接线,更成为广州与珠三角西翼地区的必经之桥,三水大桥当年收入3514万元,并实现首次盈利。到2006年,三水大桥创下了9444万元的历史最高收入。 
  但在2007年,三水另一座跨江大桥——三水二桥通车。二桥在上游距离三水大桥500米的地方,通车免费,来回6车道,分走了很多车流。当年,三水大桥的收入减至7734万元。 
  去年下半年,广肇高速二期在去年年底开通,广肇和广三高速一线贯通,车流辆减少,给三水大桥带来巨大冲击。 
  “收入至少减少70%,原来一天有30万元的收入,现在不到10万元了。”张伯良预计,今年年收入仅有4000万元,还不如2003年。扣除维修费、收税等各项支出,只能达到收支相抵。 
  “这是一个投资大、规模大,但收益差的项目。”张伯良说,直到去年底,三水大桥当年的投资才全部回收。
  何去何从 
  法律滞后了,是否先前约定的超长年限收费,便可以不受约束地执行呢? 
  “这种超年限收费的,伤害公共利益,应该是例外。政府可以对过去的合同进行变更,缩短收费年限。但必须给投资者相应补偿。”佛山当地一名法律人士说。 
  广东社科院珠江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成建三对此表示,虽然2004年出台的收费年限规定存在滞后,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不采取措施。 
  成建三举了一个香港的例子。一家公司投资建设通往机场的一条高速公路,合同约定收费年限是20年,居民认为价格偏高。香港政府和收费方谈判,希望将收费下降,但收费公司不降。香港政府于是在这条公路旁边再修一条公路,免费通行。 
  在成建三看来,如今政府回购应该是比较可行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目前也被佛山市政府认可,但价格是关键。 
  佛山市交通局副调研员余淳明说,从2007年开始,佛山市政府便委托市路桥建设公司与三水大桥有限公司协商收购事宜,但由于评估方式和计算收购价格的不同意见,一直未取得一致意见而没有结果。三水大桥公司提出的收购价约是6.5亿,政府预期的收购价只有4.2亿。 
  张伯良认为,6.7亿元是2004年的评估价,现在如果政府要来收购,还得重新评估,按照当前的价格水平,有可能更高。 
  据了解,佛山市政府在今年将加大和三水大桥建设服务公司的谈判力度,力求这一两年通过政府回购方式,把三水大桥纳入全市年票制范围。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曾兆庚曾公开表示,对于三水大桥超长收费年限,省交通厅也将进行重新审定。 
  张伯良一直迫切等待着政府人员来和他谈收购大桥的事。但附近一个正在兴建的大型楼盘,让三水大桥建设服务公司不再这么焦躁地要卖桥。张伯良说,这个楼盘有1万多户,每户拥有2辆以上的小车,如果每辆小车每天都过一次桥,来回双向收费,那么这小区每天将带来40万元的过桥费。 
  “我们老板(凌达镗)说,不着急,政府不买,我们也可以慢慢赚到钱。”张伯良说。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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