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黄河公路大桥“在清理范围之内”

2011-6-26 12:5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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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08年9月28日最早报道了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涉嫌违规收费一事,在社会上引起持续广泛关注。近日,针对济南黄河公路大桥等国内公路不合理收费现象,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表示,“这些都在清理范围之内”。 
  济南黄河公路大桥1984年开始收费,到现在已收费27个年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相关规定,已超过我国东部地区最高25年的收费期限。1999年12月,省交通厅与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授予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收取该桥车辆通行费等特许权,收费期限从1999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山东高速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山东高速获得来自交通部的收费特许权批示是在1999年,早于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所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授权有效,且持有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提出,按照今年清理工作“既往也咎”的要求,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现有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都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 
  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清理公路收费正在进行摸底,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收费行为到底是否清理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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