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出台鼓励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见

2011-6-22 11:4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日前,扬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促进市区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今后市区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九类国家鼓励和新兴业态项目,对社会零散运力资源入园集聚发展,给予一定税费减免和奖励,同时鼓励物流企业创建品牌,创牌企业可获5万-30万元不等奖励。 
  入园集聚发展给予税费减免 
  《意见》明确,鼓励物流企业进入市规划的物流园区集聚发展。入园发展的市重点物流项目非经营性用地(即不含项目配套的商业、办公、住宅、加油站等经营性用地),按工业用途和工业出让最低价标准实行招拍挂有偿使用。对市区“退城进园”发展的企业,其原有用地出让金扣除必要成本后全额返还搬迁企业,其入园新建规模不变的,有关建设规费予以减免,超出部分,给予50%的优惠。通过整合进园或挂靠园区物流骨干企业集聚发展的物流业主(包括货运代理),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6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对进入重点物流园区集聚发展的物流企业给予一定税费减免。 
  为支持和推动扬州港建设,《意见》还提出,鼓励集装箱班轮公司、运输企业进驻扬州。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在扬州开设的分支机构和直接注册的新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10万元。国际大型货运代理企业或物流公司落户扬州港的,享受市政府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相应的优惠政策并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10万元。鼓励开辟新的运输航线,鼓励集装箱从扬州口岸进出。 
  创牌企业可获5万-30万元奖励 
  《意见》鼓励物流企业创建品牌,凡按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标准,已获或首次被评为国家2A、3A、4A、5A级的市区物流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本文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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