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快物流企业税收配套政策落实
2011-6-17 12:5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6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提出减轻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过路过桥收费等政策措施,对于处于成本压力和税赋压力下的山东物流企业来说是个利 好。”山东佳怡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琳13日对记者表示,希望能够出台相应的政策实施细则。
制造企业物流成本平均下降11%以上
山东省经信委此前对全省17市进行的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调研显示,自2010年以来,全省具有行业特色的物流企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钢铁、煤炭、轻工、石油化工等行业不断整合物流业务,与物流企业结成战略合作联盟关系,物流供应链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
据记者了解,自2009年3月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山东省现代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 相继出台后,山东物流业有了长足发展。山东省经信委交通与物流处的统计显示,2010年底全省社会物流总额105831亿元,同比增长22.7%;物流业增加值2871.4亿元,同比增长19.5%,占GDP比重7.28%,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从调研情况看,我省85%以上的制造企业采用现代的物流管理理念和方法实施流程再造,并在仓储、运输和配送等多个环节实施了物流剥离、合作和服务外包,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山东省经信委巡视员杨国良在日前举行的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座谈会上表示,去年山东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7.9%,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相当于新增社会效益276亿元,物流运行效率不断提高。潍柴动力、山东海化集团、首钢东星、冰轮集团、鲁南制药、济钢集团等制造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开展供应链一体化管理,企业物流成本平均下降11%以上。张裕集团实施物流外包,产品吨公里运价比过去下降了45%;山钢集团推进水铁联运和供应链整合后,年降低物流成本3亿元。
成本及税收双重挤压
不断上升的成本和各类物流的税赋压力已成为背负在众多物流企业身上沉重的枷锁。“据调查,运输型物流企业2008年燃料成本和过路过桥费约占总费用的30%-40%,到今年第一季度已经上升到55%-65%,其中,燃料成本占40%左右(运输营业税与新增加的燃油税重叠),过路过桥费占20%左右。”杨国良表示,随着人力、土地、燃料等成本不断升高,影响物流企业运营的各要素价格呈上升态势,加上市场竞争加剧,物流服务效益难以提升,物流企业的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另外,有些运输企业营业税还要附征2.5%的所得税。一些物流企业在高成本、低收益、微利润状态下运行,缺乏发展后劲。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从国家到地方均没有统一的物流税目,现行的营业税将物流业务划分为运输(包括运输、装卸、搬运)与服务(包括仓储、代理等)两大类。前者营业税税率为3%,后者为5%。在实际经营中,综合型物流企业各项业务上下关联,互相重叠,很难区分运输与服务收入,税务机关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征收。福建盛辉物流集团济南公司盖家沟分公司负责人胡殿领说,他们是按照5%的税率交税的,而有些企业是按照3%交的,这加剧了他们的竞争压力。
一家制造企业的物流总监刘森告诉记者,物流业从制造业中剥离,虽然增加了地方税收,培植了地方财源,但就企业而言,各项税收费用统算,剥离后比剥离前要高出10%-20%。如果没有较强的政策支持和引导,物流业务从主业中剥离的积极性将受到影响,物流市场将得不到更有效释放。山东省经信委的调研也显示,制造企业因剥离非核心物流业务造成税负增加部分,同级财政等额予以扶持补助的政策得不到落实,主辅剥离积极性受影响。
加快落实物流企业税收配套政策
杨国良透露,山东省将加快落实并完善物流企业的税收配套政策。让物流企业享受到差额纳税等政策;尽快设立物流税目,整合与物流业务相关的各类发票,推出统一的物流业专用发票,建立统一的物流企业纳税体系;按照物流一体化运作的需要和公平税赋的原则,将物流业的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代理等环节的营业税统一调整为3%;物流业务与主业成功剥离的物流企业,新增加的营业税等税额,各级政府留成部分均按50%奖励企业,用于支持物流企业发展(江苏、福建、广州等省份按40%-60%返还),避免到省外开发票和设分公司,造成地方税源流失。
另外,尽快出台山东省物流园区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规范理顺现有物流园区的管理,协调解决物流企业融资难问题。(本文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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