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陈列通风等都有新要求任何一项不达标都无法通过

2011-5-31 17:22: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最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了《辽宁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条件和现场核查标准》,欲申请大型食品零售类等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要具备以下条件和达到以下的现场考核标准。   经营制度要求:有食品安全的仓库卫生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除虫灭害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等卫生管理制度和经营者岗位责任制,并在经营场所明示;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贮存、运输、检查、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质量自检制度、消费投诉处理制度;进销货及有关记录有存放条件;实行电子台账制度,配备符合要求的电脑、打印设备,并安装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的软件。
  从业人员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取得县级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有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熟悉食品卫生知识。
  经营场所要求: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25米以上,环境整洁等;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分开,与个人生活区完全分开等。
  此外,在经营设施方面,也有诸多要求,比如食品仓储库、冷藏设施、食品陈列、通风设施以及检测设备等。
  “上述这些要求适用于经营场所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的大型食品零售经营者。”市工商部门有关人员表示,如今,食品安全问题备受重视,因此,主管部门在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时也更加严格仔细,对于要求中的“关键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予许可;而现场勘察部分采取核分制,在关键项符合且其他事项得分70%以上,得出合格结论;对非关键项不符合的,应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可以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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