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需及时为物流企业减负

2011-5-25 13:2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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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道路运输是货运物流的重要环节,为缓解物价和费用上涨对物流企业经营造成的压力,上海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多项减免集装箱和过路费的政策,深圳面对的物流企业大量转移及税收流失局面变得更为严峻,同样作为港口城市,深圳如何在城市间行业加剧竞争中化解矛盾?深圳是否也会实施相关政策呢?记者昨日进行了采访。 
  据有关物流业内人士介绍,近十年来,深圳的港口物流业发展迅猛,但是各种收费令企业负担居高不下,造成部分拖车物流企业举步维艰、难以为继。目前,深圳进出港区的集装箱拖车,无论来自哪个方向都得交“买路钱”,收费标准也比较高,这无形之中增加了许多企业的运营成本。 
  相较之下,近邻东莞市几年前就开始对集装箱拖车采取买月票或者年票的做法,一次性交纳一定数量道路通行费,以达到运输企业和道路企业的双赢。浙江省和江苏、福建等部分地方相继出台了扶持物流业发展、下调高速公路大吨位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这次上海也开始大幅减免港口物流业费用,无疑都会对港口物流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物流业内人士表示,深圳也应该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增强国际竞争的能力,适当降低对集装箱车辆的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和市交通港口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从8个方面规范集装箱道路物流行业部分收费行为:一是清理取消集装箱堆场自设的收费项目。其中,包括燃油附加费、夜间操作费。二是降低部分收费项目标准。其中,包括港区调箱门费(按船方或货方要求搬移箱作业),由50元/箱次降低为20元/箱次;S2高速公路全程通行费,40英尺集装箱卡车降低为50元/车次,其他规格的集装箱卡车通行费也作相应下调。三是严格执行核定收费标准的项目。汽车装卸搬移费和施封费,必须按相关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涨价。四是推荐收费标准的项目。打单费(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费)暂按10元/单执行。五是收费项目必须明码标价。按照“谁获取服务谁支付费用”的原则操作,不得将打单费、施封费等项目向集装箱道路物流企业转移。六是严肃查处未经核准统一的各类收费和强制转嫁付费义务的行为,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七是统筹考虑出台相关措施。根据上海市各方面情况,在已下调出租汽车贷款道路通行费的基础上,提前实施其他减免贷款道路通行费的措施。具体方案近期另行公布。八是帮助集装箱堆场企业妥善处理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深圳税务学会相关专家昨日告诉记者,深圳拥有盐田港与蛇口港等两大集装箱码头,物流业是深圳现代服务业的重要产业。物流业的行业特殊性造成许多企业跨地区经营,不少大型物流企业在全国各地都有经营网点。目前,上海市推出优惠政策来扶持物流企业,而深圳在税收优惠基本取消的情况下,受经济利益最大化驱使,物流企业往往会选择对经营最有利的地区流动。如果深圳不能及时对物流行业的发展困境引起重视,为物流企业提供更为优惠的发展环境,在不久的将来,深圳将面对物流企业大量转移和税收流失的局面。如何在城市间行业加剧竞争的情况下防止物流企业转移和相关税收流失,成为深圳当前亟须破解的难题。(本文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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