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应更注重诚信

2011-5-20 14:3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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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山西省举办的第四届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政府采购,赵主任向编辑坦言,如期组织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为保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的连续性;二是考虑到采购人的工作需求,如果推迟招标或者停止招标,基层急需的抗旱拉水车,森林消防车等各类专用车辆都会受到一定影响;三是此次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与公务用车改革新的政策要求并不冲突,山西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的采购范围与类型已经囊括1.8L以下,18万以下的车型。 
谈及本届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赵主任透露,今年的招标工作主要有四个亮点:一是体现了公务用车改革新的政策要求,合理调整了分包区间;二是完善了公务用车采购的类型,增加了大型客车。随着新的公务车配备标准的正式实施,公务用车编制会更加严格,大容量客车的需求将会增加。另外,国家财政大力支持基层工作,各市县对小型面包车的需求越来越大,所以将小型面包车也纳入公务用车协议供货中;三是更加突出了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的政策要求。山西省自第一届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开始,就非常重视这方面的工作,特别制定了有利于节能环保汽车入围的加分政策;四是严格执行双控指标,即价格和排量都必须满足国家公务用车的政策要求。
协议供货制度“一箭双雕”
公务用车协议供货解决了效率问题。赵主任对编辑说:“我们对效率问题非常重视,也做了许多工作,2009年结转到2010年的政府采购项目金额为2.6亿,2010年结转到2011年的项目金额是9千万。”赵主任表示,中心在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设立预警机制。效率是一个综合问题,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所涉及的采购环节都有可能影响采购工作效率。通过与监管部门协商,建立预警机制,可有效地解决效率问题。当出现专业性较强且供应商参与较少的情况,采购中心会主动和有关供应商联系,鼓励供应商参与项目,减少废标率。同时,在公开招标评标环节如出现供应商数量不足而废标的情况,中心会及时向监管部门上报转变采购方式的申请,经监管部门同意并达成协议后,转换成其他采购方式,尽量减少评标环节出现的废标情况;二是建立协商机制。中心接到新项目以后,会尽快和采购人协商沟通,打破了过去用信函沟通的弊端,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招标完成以后,法定期限内不签合同的,会在请示监管部门后办理项目退回。同时,中心内部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
公用用车协议供货解决了指定品牌的问题。赵主任坦言:“协议供货不仅解决了效率问题也解决了指定品牌的问题。以本届公务用车协议供货招标为例,所有供应商都是在一个平台上公开、公平竞争。通过协议供货这种方式,已经将价格锁定在相应的范围内,指定品牌问题迎刃而解。”
建议:供应商应更注重诚信
政府采购离不开供应商的积极参与。供应商怎样做才能更好的服务于政府采购?赵建新主任认为:“首先还是要讲诚信,履行承诺。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有个别中标供应商不履行价格承诺的情况。每年招标文件中都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协议供货也同时享受厂家促销活动的相应优惠,可是在个别情况下,厂家一部分车型在一段特定时间段内因为促销等情况而比政府采购的价格更加优惠,这对协议供货工作是有一定影响的。”
“第二个就是供应商特别是生产厂商,还是要关注市场的变化,特别是政府采购市场。要充分考虑政府采购的标杆性作用,在公务用车新规所涉及的车型、性能、节油环保等方面多下功夫。”
最后,赵主任表示,未来中心将会在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上加大力度,将政府采购工作做的更公平、更公正、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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