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木线开办货物运输试运营运费公布
2011-5-15 11:2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
接青藏铁路公司《关于申请哈木铁路与全路开办货物通运输及收费标准的函》 (青藏铁运函[2010]229号),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哈木线已通过初步验收及青藏铁路公司组织的安全评估。哈木线由既有柴达尔线经扩能改造并新建柴达尔至木里铁路组成,属哈木铁路有限公司,现已具备开通运营条 -
件。同意哈木线于2010 年11月28 日起开办货物运输试运营,同时与全路营业线开办货物直通运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哈木线与全路营业线相互间运输的货物,适用《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使用铁路货物运单和货票,实行一票直通,货物运单和货票的发、到站栏均填记货物的实际发、到站。
二、全路营业线发往哈木线货物,发站只核收到哈尔盖站的运费,在货物运单承运人记载事项栏和货票记事栏内注明“运费仅核收到哈尔盖站”。哈尔盖站至到站的运费,由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三、哈木线发往全路营业线的货物,运费分段计算,分行填记在货票上,连同有关杂费,由发站向托运人一次收清。哈木线运费的核收科目为“哈木运费”。各营业线中有分段计费或运费到收的,按铁道都有关规定执行。
四、哈木线所收全路营业线的运杂费(包括分段计费单独核算的运费),由青藏铁路公司按铁道部运输收人管理的规定,列报运输收人。哈木铁路有限公司按规定汇缴青藏铁路公司运输收人专户,其中分段计费单独核算的运费由青藏铁路公司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清算。发生补退运杂费或收取的属托运人责任的途中整理、换装等费用,通过青藏铁路公司与有关单位按实际清算。
五、进人哈木线的铁路货车,由青藏铁路公司按《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向哈木铁路有限公司核收合资、地方铁路及在建线货车占用费,并按运输收人有关规定报缴。
六、哈木线使用货票由青藏铁路公司统提供和管理。
七、哈木线与全路营业线相互间发生的货运事故,依《 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 调查处理。应由铁路局处理的事故,由青藏铁路公司负责处理。
八、哈木线站名、里程、营业办理限制见附件。《货物运价里程表》中柴达尔线取消。
九、哈木线货物运价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前暂按0.35元/吨公里执行,具体如下:
整车货物:0.35元/吨公里,自轮运转货物:1.05元/吨公里,20英尺集装箱:7元/箱公里,40英尺集装箱:11.9元/箱公里,空自备箱按重箱40%计费。
哈木铁路有限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按上述标准上下浮动15%。
哈木线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可在现青藏公司费率的基础上,再上浮100%。其他杂费按《 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价格浮动时需由青藏公司文电明确,在营业场所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地方物价部门和铁道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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