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铁路运输企业经营自主权关键在于让企业“活起来”

2011-5-14 1:1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3月中旬,铁道部中高层人士召开内部会议,研讨如何放权铁路局。 
  4月初,铁道部召开机关干部大会,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盛光祖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转变铁道部职能,转换铁路经营机制,扩大运输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实运输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法人责任。由此,关于铁路系统扩大运输企业经营自主权改革的话题,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焦点。 
  那么,铁道部此次转换铁路经营机制,扩大运输企业经营自主权,具体将涉及哪些方案?这些方案对于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将起到怎样的推动作用?如何才能有效扩大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落实市场主体地位乃当务之急 
  据了解,目前,铁道部已就如何向各铁路局分权小范围征求意见。一份主题为铁路系统分权改革的内部《征求意见稿》,正在铁道部中高层吸纳众议。这份《征求意见稿》试图划定铁道部和其治下铁路局、合资公司之间的权力和收益边界。 
  有消息称,正在讨论中的分权方案里,除了铁道部手里掌握的省、市、重要级运行线路权不变外,铁路局在辖区的市、县之间增开的列车,由路局说了算。此外,如果遇到客流暴增,两路局之间达成协议后,也可在两省之间自行增开对列。增开列车的票价,也由地方铁路局自己制定。 
  而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权力分到什么程度、放到什么级别,高层还在讨论中,但5月份可能会有一个具体的方案出台。如果消息属实,且方案能够早日出台并得到有效实施,那么这一切将会成为现实。而目前的现状是,各铁路局在管辖范围内无权调整及增开列车,所有的运行都归铁道部说了算。“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是铁路运输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地位的重点。盛光祖部长强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转变铁道部职能,转换铁路经营机制,扩大运输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实运输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法人责任,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当务之急。”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现在扩大铁路运输企业经营自主权,是继续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信号,也是一个实际步骤,可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增强铁路运输企业的活力。现在铁路财务很困难,债务负担很重,这种情况下需要把铁路资源很好地利用起来,就要靠铁路运输企业。因为企业直接面向市场,通过企业的积极性焕发铁路的活力,从而创造更多的收益。 
  未触及 “政企分开”实质 
  然而,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关于转换铁路经营机制、扩大运输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改革之路,一直步履蹒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铁路系统早在1992年就曾经开展过转换铁路经营机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工作。当时的济南铁路局在全路进行试点并作工作经验介绍。1992年12月31日,铁道部与原国家体改委、原国务院经贸办联合发布《铁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对铁路经营自主权的内容、铁路企业经营责任、铁路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等问题作了规范。办法中明确铁路企业享有14项经营自主权,明确企业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在政企关系方面,明确按“政企分开”原则,铁道部依法对企业进行协调、监督和管理,为企业提供服务。应该说,转换铁路经营机制,改善了铁路经营状况,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 
  铁路运输体制改革走过不同的阶段。但是无论是转换机制,还是网运分离、路局直管站段、主辅分离等改革,都没有触及实质性的“政企分开”问题。随着客运专线的大规模上马,在推进高铁建设、完善路网规模的指导思想下,铁路经营反而向大一统方向转化,出现了运输权力更为集中、决策更为单一的状况。由于大规模铁路建设,掩盖了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铁路运输企业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在经营模式、运输产品、定价机制等方面均不能适应我国铁路运输市场的需要,引起了社会的不满与担忧。“现在铁道部管得太多了,应该适当放权,特别是在客运上,包括列车的编组、运行图的调整、列车的调行方案等,应更多听运输企业的,给铁路运输企业更多的自主权。”赵坚对记者说。 
  一位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要想让铁路运输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必须明确企业的法人责任,赋予企业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融合到市场经济之中,从而更好地认识市场、参与市场、赢得市场。 
  关键是让企业 “活”起来 
  那么,该如何扩大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上述专家认为,关键是要让企业“活”起来。 
  首先要研究铁路运输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内涵与外延,弄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享有的经营自主权的范围,理清铁路企业经营自主权与运输统一指挥的关系,划清政府行政权与企业经营自主权、企业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界限,建立符合铁路实际与国家法律要求的分权与监督机制。据孙林介绍,从目前来看,铁路运输企业经营自主权最重要的是经营决策权、产品服务定价权,人事管理以及独立的投资融资权,这些是构成企业经营的基础。 
  其次,要保障铁路运输企业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强调企业经营目标就是要保证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产品,服务于大众、服务于人民,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要鼓励铁路企业开拓创新,发挥铁路优势,推进多元经营。铁路运输企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强做大客货运输核心业务,延伸铁路客货运输服务链条,开发具有比较优势的经营项目,大力拓展铁路市场,在确保社会效益、人民群众满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增加铁路经济效益。 
  还要加强铁路运输企业的考核,实现责、权、利的统一,真正落实企业的法人责任。上述专家表示,在放权同时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的考核,放权不等于放松,放权不等于不要“统一调度”。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在服从全路统一调度前提下,合理、正确运用经营自主权,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自身的经营动力,努力拓展服务渠道,提供优质、适宜的服务产品。要理顺政企关系,明确企业职能与政府职能的边界。从放权角度看,政府的责任更重、更集中了,而依法行政的要求则更高了。 
  当然,在扩大经营自主权方面,还要区别不同的企业类型采取不同的政策。据了解,目前我国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包括两种企业类型: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18个铁路局;二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公司制企业,这类企业相对复杂,既有有限责任公司,也有股份公司和股份上市公司,既有国有独资公司,也有国有控股和参股的公司。目前有中铁集装箱、中铁快运和中铁特货3家专业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大秦铁路公司和广深铁路公司两家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除此以外,还有140多家中央与地方合资的铁路公司。转换铁路经营机制、扩大铁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点是铁路局和专业性运输公司。而140多家中央与地方合资铁路公司面临的任务则是如何进行重组。(本文来源:现代物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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