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2011-4-7 0:5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十二五”开局之年,内蒙古提出了“争取将更多的公共工程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采购规模突破300亿元大关”的目标。对于实现这样的目标,内蒙古政府采购战线表现得信心十足,而这种信心源于该自治区“十一五”期间取得辉煌成绩。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财政部相关政策措施,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系列政府采购改革“攻坚战”的扎实推进,为“十二五”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夯实了稳固的基础。
规模增长驶入快车道
工程类政府采购已稳占全区政府采购规模的半壁江山。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服务类采购办法,促进了各项政府采购业务的全面发展。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在国际上,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因此,一直以来,内蒙古把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内容。”内蒙古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采取多种举措保增长,5年里全区政府采购总规模近725亿元,年均增速超过40%。
据了解,内蒙古财政收支水平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幅,其中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2006年,全区政府采购规模为60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5%,2010年政府采购规模已超过26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了11.6%。5年来,全区通过实施政府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4亿元,平均资金节约率达到10.4%。
采购范围的不断扩大是规模实现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在稳步提高货物类政府采购管理水平的基础上,2008年,内蒙古将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通过几年的努力,工程类政府采购已稳占全区政府采购规模的半壁江山。与此同时,内蒙古积极探索开展服务类采购办法,先后对会议、印刷、加油、保险、软件开发、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实施了政府采购,促进了各项政府采购业务的全面发展。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政府采购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在建立惩治和预防体系、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显现。以2010年为例,内蒙古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金额为204.87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78%,集中采购规模达到246.88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93%。
在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成为主要的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的进程中,内蒙古还建立了重点监控体系,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纳入监督范围,从采购需求确定、采购事项审批、采购项目委托、采购操作执行、合同履行验收等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及时预警、发现和纠正采购操作执行中的偏差,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为惩防体系建设注入了新的力量。
制度建设保驾护航
结合实际,稳步构建了全方位、多角度、相互衔接、有序协调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
据该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内蒙古结合实际,狠抓制度建设,凸显出了3个特点。
一是以法律为前提,注重体系建设。《政府采购法》实施后,内蒙古结合实际,稳步构建了全方位、多角度、相互衔接、有序协调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作为纲领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意见》全面部署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体系方面,内蒙古从政府采购监管、执行的空白点着手,相继推出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尤其是2009年,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使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操作更加有章可循。
二是以实践为基础,注重可操作性。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程序,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内蒙古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提出了“五严”要求;为防止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分值设置的随意性,规范评审专家行为,内蒙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相关表格的通知》,细化了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综合评分法的评分因素、权值及评审内容,规范了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程序,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质量。
三是以科学发展为目标,注重推陈出新。“十一五”期间,内蒙古率先在全国推出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多次修订更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并探索实施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务车辆协议供货以及定点加油、保险印刷等一系列政策,及时出台扩大内需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为确保应采尽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据介绍,旨在统一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即将正式出台。该《规程》制定了预算计划、合同、招标文件、质疑投诉等规范性文本,对政府采购基本程序、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行为规范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内蒙古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进程又将迈出一大步。
电子化平台促进规范与高效
全面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网的建设与维护,扩充网站空间,实现了所有招标信息、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结合政府采购涉及面广、工作流程长、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内蒙古大力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系统建设,5年来,内蒙古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据介绍,2006年起,自治区本级和部分盟市陆续开发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化信息平台,如今,自治区本级和鄂尔多斯(600295)市、包头市等8个盟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的全程网上运行,为采购人、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带来了诸多方便。
据了解,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建立了公务用车、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网上询价系统,在系统中建立了供应商数据库及产品价格数据库,防止了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的影响。
信息公开被视为政府采购的生命力和活力。“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全面实行了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网的建设与维护,扩充网站空间,实现了所有招标信息、招标文件、中标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0年,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实现了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实时对接,保证了网站的高效安全运行,年访问量超过了100万人次。
“评审专家作为政府采购的直接参与者,在开评标环节起着决定性作用。”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在库专家达6000多名,并实现了评审专家全部从网上随机抽取。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推广应用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行政成本,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十二五”向更高目标迈进
力争采购规模保持年均20%的增速,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包括开评标环节)全过程电子化操作。
站在“十二五”的新起点上,内蒙古政府采购工作者们信心满满。
根据工作安排,2011年,内蒙古争取将更多的公共工程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采购规模剑指300亿元关口。同时,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扶持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推广全区范围内商品信息库、评审专家库等基础数据库资源的共享机制。
随着国家法制进程的不断推进,“十二五”期间,内蒙古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将步入更加完善、更加规范的阶段。据介绍,内蒙古还将加大研发力度,力争于“十二五”内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包括开评标环节)全过程电子化操作。
据悉,在综合考虑自治区经济发展、财政收支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内蒙古政府采购规模可保持年均20%的增速,总规模有望突破2000亿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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