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医药物流发展亟需提速

2011-4-30 0:4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流通规模的不断增大,原本作为药品流通供应链补充的医药冷链物流的发展更加引人注意。尤其是随着各类突发性疾病的爆发和对温度敏感性药品、食品在流通过程中非规范操作事件的曝光,更是提高了人们对其的关注度。
  一方面,我国医药工业、商业、零售等供应链中各市场环节的规模都在逐年增长,区域型的规模企业不断成长。例如,中国目前有各类在营药品批发企业超过10000家,药品零售企业和门店30万家,农村各类药品网点55万个;众多的药品流通供应链节点对物流体系的规范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医药生物市场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受AIDS、SARS、各类流感等病情影响,温度敏感性药品占药品总量的比例越来越高,冷藏类药品的年均增长率超过15%。按照2010年中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近7000亿元人民币的基数计算,我国冷藏药品的市场规模保守估计也在数百亿元人民币。 
    规范标准缺失 
    冷链医药物流市场的规模令人欣喜,现状却令人堪忧。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国家级的药品冷链管理法规或操作规范;各省在医药冷链标准上的建设与执行进度也不一。 
    据悉,目前我国正在制订的三套医药冷链物流标准还在审议过程中,不少标准起草企业正为标准的署名问题争吵不休;但是标准本身的适应性如何,却还未进入广大范围的征求意见阶段。另外,我国2010年底的新版GSP征求意见稿,首次将医药冷藏物流管理作为单独附件章节体现,但是该GSP标准却迟迟未得到公布。可以讲,标准的缺失是我国医药冷链物流标准最大的硬伤。 
    值得表扬的是,浙江省已于2008年出台《药品冷链物流管理技术与规范》,该规范已经在近年来得到了推广和执行,为全国其他省份出台医药冷链物流标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近期,江苏省也出台了类似标准。相信随着各省规范管理的意识增强,陆续会有更多省级政府部门出台类似的规范性文件,这对统一企业的医药冷链物流操作行为大有好处。 
    企业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医药冷链物流水平落后,与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较低也是有直接联系的。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的医药商业企业从数量上看绝大多数是以配送第三终端网点为主的,这些企业的经营规模普遍不大,经济效益较低,尤其是冷藏药品经营品种数大多数不超过120种,仅仅占其药品销售总额的10%以内。但是,其直接配送的客户网点却往往超千家。在这种现实背景下,指望企业花大力气建设各自的冷链物流操作供应链,从经济效益上讲是无驱动性的。 
    过去,我国大多数医药公司的冷链物流工具,主要是保温箱和回收式冰袋;甚至不少企业用普通泡沫箱代替专业保温箱,由冰冻矿泉水代替固体制冷剂。保温手段的单一、落后,缺乏对温湿度的全程监控手段,必然导致医药冷链物流水平的低下。 
    随着行业平均利润率的降低,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积极性也不高。除非国家出台强制措施或引导文件鼓励企业投入冷链设施、设备,并将其与业务如基本药物配送等挂钩,才有可能发挥明显效益。 
    重拳出规范 
    药品作为直接作用于人体内的特殊商品,其安全性在任何时期都不能忽视;尤其是随着温度敏感性药品的比例增多,医药冷链物流水平的提高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必要时应该出重拳引导企业投入,规范流通过程。 
    首先,应该尽快出台医药冷链物流建设、管理、操作规范,将供应链的思路纳入药品冷链管理体系中。尤其是强调利用信息系统对温湿度在仓库、车辆运输、中间分驳、零售终端全流程的监管,并且要实现数据的动态上传。只有标准窗台、手段跟上,才能提高冷链管理水平。 
    其次,应该将冷链物流管理水平与企业的经营范围挂钩。规定只有冷链物流水平通过认证的药品企业,才有可能从事医院药品配送业务,建议将这一内容纳入各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选择评分项中。 
    最后,规范我国医药冷链物流水平,还必须规范社会物流企业从事药品储运业务的资质。现实情况是,我国80%的药品流通必须通过各类社会物流公司才能实现,但这些企业对GSP的理解和执行根本无法与医药公司相比,更谈不上对冷链医药物流的执行到位。笔者认为,应该给优秀的社会物流企业颁发“第三方冷链医药物流许可”,只有获得许可的企业才能从事冷链药品的储运业务,其他社会物流公司无资质提供该服务,这样就能极大降低冷链药品的失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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