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政出台
2011-4-29 18:4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鼓励智力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70%,且增资部分不限比例;支持兼并重组,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由5个放宽到3个,企业组建集团门槛大大降低;“物联网”、“产业链”、“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等各种行业新名词,只要能准确体现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经营状况,都可能出现在企业招牌上面……
今后,在浙江经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将享受一系列优惠待遇。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一份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新政策于正式出台。新政的服务范围涵盖了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新兴、新能源汽车、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将推动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昨天出台的浙江新政分为五个部分共二十条意见。其中亮点是鼓励非货币出资,增资部分不限比例。支持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促进智力成果转化为公司资本,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其次,新政规定,将放宽企业注册名称限制。今后,“物联网”、“产业链”、“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等各种行业新名词,只要能准确体现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经营状况,都可能出现在企业招牌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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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局出台的新政分为五个部分共二十条意见,分别就鼓励各类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升商业经营模式、推行战略性新兴产业行政指导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部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
鼓励非货币出资,增资部分不限比例。支持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促进智力成果转化为公司资本,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无需限制增资部分非货币出资比例。企业出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因客观原因出资无法按期到位的,依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缓其出资期限。
放宽企业注册名称限制。允许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未包含的经营项目,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可以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体现其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今后,“物联网”、“产业链”、“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等各种行业新名词,只要能准确体现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经营状况,都可能出现在企业招牌上面。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组建集团的,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由5个放宽到3个,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由1亿元放宽到3000万元。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可在合并分立完成后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原来因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动后,必须先进行注销,再重新登记,不仅麻烦,也对企业的经营带来许多不便。新政大大简化了登记手续,减少了企业的登记成本和时间。
开通无区域企业名称和冠省名企业名称直通车。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变更为无区域企业名称的,可以直接到省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手续。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请冠省名企业名称的,可以直接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手续。按照登记管辖规定应当由省局登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经企业申请,可以授权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登记。
此外,实施“非禁即入”的准入政策,引导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各类投资性公司向优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投资,支持非上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流转试点,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质公司上市融资。这一系列政策都与浙江工商助动企业转型升级的政策一脉相承。浙江工商部门还将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提升商业经营模式,推行行政指导,促进信用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据介绍,浙江各级工商机关将把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今年助动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促进和推动一批知识技术密集度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高附加值和高效益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在浙江经济从传统产业主导向新兴产业主导的转型升级过程中作出工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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