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规范本市集装箱运输服务收费行为的意见》

2011-4-26 1:0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市出台《关于规范本市集装箱运输服务有关收费行为的意见》 
   取消清理各类不合理收费    
   记者  王建慧
   市交港局近日对外发布《关于规范本市集装箱运输服务有关收费行为的意见》,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从即日起,清理取消集装箱堆场自设的收费项目,包括燃油附加费和夜间操作费。同时,降低港区调箱门费和S2高速公路全程通行费,严格执行核定收费标准的项目。
   集装箱道路运输是货运物流的重要环节,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现代物流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本市集装箱道路运输业发展,缓解物价和费用上涨对运输企业经营的压力,经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将规范本市集装箱运输服务有关收费行为,清理各类不合理收费。
   据了解,此次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有:港区调箱门费(按船方或货方要求搬移箱作业),由50元/箱次降低为20元/箱次;S2高速公路全程通行费,40英尺集装箱卡车降低为50元/车次,其他规格的集装箱卡车的通行费相应下调。
   该《意见》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核定收费标准的项目,汽车装卸搬移费和施封费,应按相关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涨价。收费项目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并按照“谁获取服务谁支付费用”的原则操作,不得将打单费、施封费等收费项目向集装箱道路运输企业转移。对未经核准同意的各类收费和强制转嫁付费义务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交港局表示,统筹考虑全市各方面的情况,在已下调出租汽车贷款道路通行费的基础上,提前实施其他减免贷款道路通行费的措施。具体方案近期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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