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措施推动物流行业发展 放宽企业注册条件

2011-4-13 15:3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是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定位和战略支撑之一,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就业、改善民生都有重要意义。本网从河南省政府网站获悉,河南省已经出台《关于促进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共九项33条,从企业注册、土地价格、税收等方面支持河南省物流业放开手脚,大踏步发展。 
物流企业办事 更便捷
注册条件方面:《政策》提出,河南省物流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设定,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行业大类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时,应注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字样;对已被社会普遍接受或被有关部门认可,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包含的新兴一般性物流经营项目,工商部门可根据企业申请,核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对提供物流解决方案为主的物流企业,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注册审批条件。
开办分支机构方面:《政策》要求,今后物流公司开连锁,两证只需总部统一办理即可。各分支机构无需单独申报。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在其许可证中列明取得相应许可的各分支机构名称,各分支机构凭该许可证就能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货车进城方面:《政策》要求,省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理与通行规定,通过建立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货车通行证”制度,适度放宽对货运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的限制。对运输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鲜活农产品、邮件快件、医药器材、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以教育为主,不要随意查扣车辆;遇交通阻碍、阻塞时,保障其优先通行;特殊时期,对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适度扩大物流运输绿色通道适用范围。  
物流企业经营更省钱 
行政收费方面:《政策》要求全面清理涉及物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外的一切费用。对涉及物流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城市配套费根据企业实际使用情况按单项核算征收。
所得税方面:《政策》提出,优先支持重点物流园区内的物流企业申请纳入国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享受差额缴纳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上述项目,不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新引进的物流企业集团总部、区域性总部,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免征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
  2011年物流业增加值力争超950亿元
现代物流业作为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支撑产业,河南省对其发展寄予厚望。据了解,为认真贯彻促进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河南省发改委已敲定2011年全省物流产业发展方案,2011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要超过950亿元,增长17%以上。具体目标为:推进80个投资规模超亿元的物流项目建设,其中超10亿元项目24个。培育营业收入超10亿元物流企业10家,引进国内外物流龙头企业10家。郑州市物流业增加值达到230亿元,增长20%。(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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