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重点关注因素

2011-3-6 15:20: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关键
    关键:律师,高级物流师,国家发改委中国创业投资专委会常务理事,法律顾问,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
    现代物流企业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尤其已经考虑未来创业板上市时,应对目前创业板上市重点关注的一些因素有深入的了解。这些因素大致如下:
    一、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指在行使表决权时,可以推荐半数以上的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或可以行使或者控制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上所列的第一大股东在名义上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量的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事实控制公司的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两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二、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定的上市条件。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在申请股票发行时的审计基准日,其经审计的有形净资产[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减去无形资产(不包含土地使用权)后的净值]是否达到数百万元。(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主营业务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合计是否达到人民币数百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否达到数百万元。(3)在申请股票发行时的审计基准日,资产负债率是否高于70%。(4)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公告书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5)是否已聘请主承销商进行辅导。(6)是否已聘请保荐人。
    四、还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1)申请人产品的科技含量。(2)申请人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3)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是否为现金,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4)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5)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增资扩股。(6)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主要来自关联交易。(7)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8)是否已经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9)是否已按照规定设立独立董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10)发起人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11)认股权或股票期权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12)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国家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发行及上市的优惠政策,为公司的“二次创业”提供了历史的发展机遇,基于对上市规则的理解并结合目前的实际操作,就公司发行上市提供初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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