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花:加快中原经济区交通运输管理法律体系建设

2011-3-4 22:3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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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霍金花建议,加快中原经济区区域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尽快制定《中原经济区综合交通促进法》以及配套法规。

    霍金花认为,中原经济区地处中国的中心地带,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是中部崛起一个重要的地区。这个地区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河南的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对中部地区发展乃至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霍金花看来,促进法及配套法规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优化交通基础网络,进行交通资源整合,以更宽广的视角,统筹规划中原经济区交通运输基础资源,以整体效益更大、比例结构更优为目标,对各种运输网络、运输场站进行整合,形成运输高效、转换便捷、衔接顺畅、容量扩增的综合运输布局,建设层次清晰、布局合理、结构完整、功能明确的交通网络。

    2、加强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突破城乡交通壁垒,强化城市交通与区域交通的衔接,充分发挥交通在增进城乡交流、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管理,提高农村交通公共服务水平。

    3、积极确立并规范物流发展模式。促进物流业发展是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途径。加强行业管理研究,规划建设中原经济区物流产业园区。整合物流资源,推进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按照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方向,积极促进物流产业链的形成,发展冷链物流、甩挂运输、仓储配送物流等。

    4、建立和完善运输各方利益冲突的协调和解决机制。《中原经济区综合交通促进法》要明确各运输主体的服务范围和领域,要兼顾各运输方利益的自主性、独立性与合理性,确立利益冲突下的协调机构和解决模式。



    霍金花表示,中原经济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离不开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目前,中原经济区发展中综合运输体系尚未形成,结构矛盾较为突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配合、运输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运输装备的发展以及运输经营管理尚未形成有机体系,没有具备综合功能的运输枢纽,各种运输方式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政,缺乏有效衔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难以充分体现。因此建议尽快制定《中原经济区综合交通促进法》以及配套法规。推进区域合作和经济协作,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建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中原经济区立体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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