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治超将推建联动机制

2011-3-11 14:4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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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交通、经信、公安、工商、质监等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多级联动”的治超联动新机制,达到统一治超、同步整治的目的。 
  浙江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谢济建在讲话中指出,全省自2008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治理原则,将治超工作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县(市、区)考核内容,加强部门和区域联动,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强化责任追究,着力构建治超长效机制,治超工作取得显着成绩。 
  谢济建强调,当前车辆超限超载的深层次原因仍未完全消除,结合治超工作实际,浙江下一步要以迎接五年一度的交通运输部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为契机,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全省治超工作,努力构建治超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超工作平稳有序发展。经信、公安、工商、质监要加强对车辆生产、改装、销售的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汽车拼装、改装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把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和核发车辆牌照、不予年检;交通部门要加强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许进入运输市场;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各个重要路段和出入境口进行严防死守,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重点加大对总重超过55吨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整治、处罚力度,一旦截获55吨以上车辆,要按法律法规上限给予重罚。工作模式上,要实施区域联动治超,凡地域相邻、经济社会联系密切、超限超载车辆跨区行驶较为集中的地区,应根据路网结构、地域特征以及车流分布特点,积极采取区域联动治理模式,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联合治理行动。 
  同时,谢济建还要求各级交通、公安部门要针对普通公路收费站取消和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实施后大量超限超载车辆流向普通公路的现实,适时调整路面执法战略,研究新的路面监控模式,合理调配治超力量和资源,大力开展普通公路治超工作。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郭剑彪在会上表示,作为治超工作的主力军,浙江交通运输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各职能部门精诚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及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后的治超工作,深入推进全省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千方百计克服土地、资金的制约,加快省政府批准的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加快19个收费站改造为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工作。同时健全公路路政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机制,特别高度关注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和二级公路收费站取消收费后的普通公路治超工作,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大范围转移到普通公路的现象;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管理,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立运输企业和货运司机信誉档案。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徐纪平、李良福(省公路管理局局长),省物价局副局长冯海军等出席了会议。(本文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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