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将对小货运车辆免征定额税

2011-12-7 16:2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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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又一项税收惠民政策将在首府执行:4吨以下(不含4吨)货运车辆车主,可免缴每年1750元的定额税。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税政一处了解到这一消息。
  据该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市政府对货运车辆实行限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货运车辆的盈利空间。为充分考虑纳税人利益,减少纳税人税收负担,该局研究决定,及时调整4吨以下(不含4吨)货运车辆营业定额,即4吨以下不含4吨)货运车辆自2012年1月1日起,不再缴纳年度定额税。
  对于华凌市场小货车车主刘冬冬来说,这笔免税无异于收到一份年终“红包”:“1750元,可是我一笔不小的开支啊!”
  刘冬冬开的是一辆微型货车,车载重500公斤。他算了算,自己每年光养车费用就在2万余元,其中包括定额税、维修费、停车费、保养费等各种税费。今年5月起,首府实行货车限行政策以来,每天早上9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7时至19时,他都不能跑车。
  “限行政策是为了保障首府交通畅通,这一点我们很明白,也支持,但是生意不好做,我们也很头疼。”刘冬冬说,这笔定额税减去后,小货车司机的经济压力会减轻不少。
  据了解,2009年,为加强全市货物运输车辆税收管理力度,市地税局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道路货物运输业核定营业额征税管理办法》中“对4吨以下(不含4吨)货运车辆的营业额,由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地区实际进行核定”的规定,将全部货物运输车辆纳入税收管理,实行不同吨位不同定额的征收方式征收定额税,其中,4吨以下(不含4吨)货运车辆应缴定额税每辆每年1750元。(本文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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