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落实28项政策举措 扶持中小微企业

2011-12-7 16:1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条件者可准予税前扣除等,这些都是国税部门支持湖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举措。从市国税局获悉,湖州市积极梳理国税政策、创新扶持举措,近期推出了28项政策和措施以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这28项政策举措涉及落实相关税收政策、优化税收环境两大类,其中又包括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口退税政策及措施,提高税收征管成效、优化纳税服务水平等内容。 
  增值税优惠方面,从11月1日起,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并确定湖州市增值税起征点为国家确定的最高限额标准,对小型微型企业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月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另外,还落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退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等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落实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借款利息税前扣除政策,对中小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中小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条件时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落实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相应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可在2013年底前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此外,还将落实企业创业投资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技术转让、企业重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动漫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 
  市国税部门还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并创新举措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完善征退税一体化管理,做到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审批,当月办理退库;落实延期收汇核销的退税政策;此外,配合商业银行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等。 
  国税部门还通过提高税收征管成效和优化纳税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环境。对生产经营困难、不能及时缴纳税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审批后可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税款。同时,优化发票管理措施,防止多头评估和重复稽查,下放减免税审批权限等。国税部门还加强政策宣传辅导,落实各项纳税服务举措,维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等。(本文来源:湖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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