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出新规 小事故不挪车可暂扣车辆
2011-1-26 14:5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去年一年,本市净增机动车达到81万辆,超过香港的车辆总数。截至今日,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84.2万辆,距离500万大关仅一步之遥。
车辆密度大,使用频率高,发生事故后,又执着地等待警察,种种用车习惯使得北京“致堵”力量远远大于“治堵”努力。近期,北京市交管局将再度高调推行“小事故自行处理”,以减轻道路压力。交管部门透露,目前正在研究新的处置方式:凡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坚决不挪车并造成了严重拥堵的,可由交警当场滞留车辆。这将给司机带来远比“200元罚款”大得多的威慑力。
谋利益
现场扯皮为了不吃亏
许多事故纠纷背后,并非只是分不清责任。除了“双方事故”理赔过程非常麻烦之外,还有大量或明或暗的其他经济利益。
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龚立伟先生说,有的司机在路上被别的车碰了,即使对方承担全责,也不愿意挪车。“‘双方事故’走保险程序,比单方事故麻烦。有的司机会在事故现场直接要求对方赔一笔交通费,出租司机还会要求赔偿份钱。如果全责方不满足要求,有的无责方就坚决不挪车,宁肯等交警前来处理。”龚先生讲,凡全责方给了钱的,事后他们各自报单方事故。车主皆大欢喜,只是保险公司可能要承受一定损失。
据了解,现在很多司机只上了交强险,而交强险对事故车的赔偿最高额度为2000元,有的事故损失明显超过2000元,又没有商业车损险的司机非常容易在现场扯皮,以图减小损失。这也是“小事故不挪车”的重要原因。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交强险的理赔额度能有所提高,可能会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旧观念
有事故先想找警察
去年在全部需要“自行处理”的事故当中,仅有三成左右是真正由双方协商解决。另有约四成左右需要等候民警到场,并在民警主持下,“自行”协商。而其余部分还是要靠民警开具“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单”。根据交管局指挥中心的统计,高峰时期,环路上的事故每耽搁一分钟,会造成一公里的拥堵。每起事故处理时间以平均10分钟计算,恢复由此造成的拥堵,至少需要30分钟。
交管局新闻办主任张景春说:“现在很多司机在路上见缝就钻,频繁并线,最容易酿成剐蹭事故。这种现象的根源是,北京进入汽车社会的过程太快,交通参与者道德意识方面的准备远远不足,把以前骑自行车的风格全用在了开车上。一旦出了事故,按照以前早就形成的观念‘出了事找警察’,潜意识中就不愿意‘快处’,也不相信‘快处’。”
新举措
今后不挪车可能被扣车
据一线交警介绍,对“不挪车造成拥堵”的司机进行处罚非常困难,处罚率非常低。即使处罚,对司机的影响也极为有限。
交管部门表示,如果想用重罚形成威慑力,就必须要修改《道交法》的相关条文,这在短期内并不现实。但警方现行的事故处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在事故责任无法区分时,允许交警滞留车辆。警方目前正在据此征求法律界的意见,争取据此出台新的规定,对应当自行处理的事故中坚决不挪车的司机,暂时滞留车辆,以促使司机在交通高峰期自行解决交通纠纷。
“如果车子被扣,肯定会给司机带来明显不便。这种压力肯定会大于罚款。当然扣车不是目的,我们只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加快老百姓自行快处的观念转变。”警方相关负责人说。
易误解
四种事故“难分责任”
交管局事故处刘建峰科长告诉记者,真正让司机们难以分辨责任的其实只有4种。
1、主辅路车在出入口相撞
易生误解:辅路车主认为,主路车驶出时属于并线,车身还未摆正,且驶出时应该减速,应承担碰撞的全责。
实情:在主路出入口,发生碰撞由辅路车承担全责。
2、无红绿灯十字路口相撞
易生误解:应当是同等责任。
实情:应当让右侧来车先行。
3、转弯或掉头车辆被直行车碰撞
易生误解:“我都转过来了,你撞了我的车尾,当然由你负全责。”
实情:左转弯或掉头车要避让直行车。碰撞责任由前者承担。
4、溜车
易生误解:“我没溜车,是你追尾!”
实情:由交警查看碰撞位置后才能确定。如判定是溜车,前车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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