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建言广东:深化粤台海洋经济合作

2011-1-26 1:3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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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1月20日电 (莫非 景伟 婉婷 宝莲)广东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20日在广州召开,台盟广东省委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言,广东与台湾存在海洋经济方面的优势互补,粤台两地应该深化海洋经济合作,共谋发展。 
  台盟广东省委认为,相比海峡西岸,台湾渔业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拥有量处在领先地位,且台湾现有水产加工品很多乃大陆所没有。广东和大陆市场能够为台湾的海洋经济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而台湾开发海洋经济的成功经验可以带动广东在该领域的发展。
  此外,广东与台湾地理区位和海洋条件相似,粤台两地可就海水、潮汐、风能等新型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展开技术合作与人才交流。
  与此同时,该民主党派指出,两岸合作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赤潮、风暴潮的监测预报工作,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监视监测网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提案还建议,加强两岸港口物流业合作,建设主要枢纽港的物流园区,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具有先进物流管理经验的台资企业进入园区;引进台资物流企业,吸引台资参股本地物流企业。
  在粤台两地海洋科技合作上,提案指出,建立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和加快海洋高科技产业化进程,实行产、学、研、管一体化的合作与激励机制;同时与台湾高校、科研机构加强技术等方面交流。
  广东省政协委员、台盟广东省委常委谢丽玲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表示,目前粤台海洋经济合作处于规划阶段,双方的渔业贸易商品交易缺乏正规的平台,这正是提出该提案的背景。
  提案指出,广东可建设和完善海峡两岸水产品加工示范基地,推进水产加工产业集聚。对此,谢丽玲表示,经过调研认为,广东汕头具备了地缘、人缘等各方面优势,可作为粤台海洋经济合作实验区加以实施。
  提及现今阻碍粤台海洋经济合作进程的因素,她认为,应该鼓励和支持具有领先技术、优质管理、营销经验丰富的台商来广东投资,简化台资企业境内投资的审批;货物通关可采取“一站式”形式,减少不必要的手续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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