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垫付72小时内抢救费用

2011-12-3 10:0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广西交警总队22日对外宣布,经过多方努力筹备,基金规模4000万元的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于当日正式启动,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垫付事故受害人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 
  广西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介绍,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启动基金筹集于交强险保费,并整合了自治区和各市下拨归集基金,基金总规模约为4000万元。 
  根据《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规范》,在交通事故中,伤员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均可由交通事故受害人、受害人近亲属、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服务机构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各市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受理申请后,经送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医疗抢救费用后,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垫付要求的,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从救助基金账户转账到医疗机构账户,同时书面告知事故处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近年来,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死者丧葬费用难以落实成为当前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难点和热点。不少地方抢救费用问题,事故当事人及家属到政府和执法机关上访、聚众堵塞公路、甚至抬尸体到政府部门闹访等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广西近年来积极推进特大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抢救机制建设,对交通事故特重伤员实行一人一组,一人一方案的救治措施,使危重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广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正式启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为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抢救机制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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