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限价令”的利与弊

2011-12-24 14:3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现代物流报研究中心 李晶晶
    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煤炭企业供应给电力企业的合同煤价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同时,秦皇岛港、黄骅港、天津港、京唐港、国投京唐港、曹妃甸港、营口港、锦州港和大连港等主要港口发热量5500大卡的市场电煤平仓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而直达运输市场的电煤价格控制在不高于今年4月份的水平。发改委宣称此举是煤炭价格干预的临时措施,等待全国煤炭价格稳定之后将会解除。
    近年来,煤炭价格上涨过快,使火力发电的成本上涨幅度增加。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之前披露的数据来看,中国电价自2003年以来涨幅32%,而作为火电原材料的煤炭价格却增长了150%。巨大的成本增长和缩小的利润差额令火电企业的经营愈发艰难。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表示,火电行业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利润总额为104亿元,同比下降50%,其中第三季度利润总额仅为17万元,同比下降达58%。发改委负责人称适当调整电价和限制煤炭价格,将可以抑制高能耗行业不合理的电力需求,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缓解前期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企业成本的压力,以及促进煤炭和电力两大行业协调和稳定发展。
    发改委干预煤炭和电力价格的行为在宏观经济发展上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对中国沿海散货运输市场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煤炭作为中国沿海散货运输市场中重要的运输货种,对市场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目前,煤炭遭遇价格天花板,会令煤炭消费企业更加倾向于煤炭价格走低的预期。随后,煤炭消费企业将减少煤炭采购数量并逐步消化煤炭库存,降低沿海地区动力煤市场采购的积极性。短期内,将会对煤炭运输市场造成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如果诸多不利因素同时都集中到煤炭运输市场上,所反映出来的结果将可能是沿海煤炭运输市场无货可运,市场逐步萧条,运价纷纷下跌。最终,船东难以承担低额的运价,无法维持中国沿海散货运输市场中煤炭货种的正常运输。
    由此可见,电价上调和煤炭价格封顶对宏观经济发展将产生有利的推动,但是对中国沿海散货运输市场将可能带来一场瞬时的冲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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