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监管区域优势互补 多方资源聚合效应明显

2011-12-10 15:37: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11月4日,新郑综合保税区作为中部地区首个综合保税区开始运营。这使得一些人认为,它的运营标志着河南保税资源三足鼎立竞争态势的形成。对此,我们认为,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是和衷共济的关系,并非“诸侯三分”。新郑综合保税区的运营,是河南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继郑州出口加工区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之后河南获得的又一重大国家资源布局,必将在省市政府的统筹安排和政策配套中与前两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场所)共同形成支撑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引擎。就新郑综保区运营对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的影响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正面影响是主流
    由于保税物流中心与综合保税区在进口保税和出口退税等基本功能上的雷同性,必然产生相关业务的分流。然而,新郑综保区运营对保税物流中心的影响更多是积极的、正面的。
    一是双方的设立初衷和不同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双方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河南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初衷是基于河南整体的外向型经济需求,其使命首先是要完成省政府定位的“河南省国际采购、分拨、配送中心”及“无水港”建设。而新郑综合保税区设立的目的主要是借助空港优势为富士康提供深加工、一站式通关及快件空运等配套服务。
    二是综合保税区运营和富士康在河南不断扩大规模造成的国内国际影响必然形成巨大招商优势。按照河南省与富士康签订的发展规划,到2012年富士康在河南用工将达到30万人,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将会成为新郑综合保税区这块“金字招牌”招商能量的释放空间。
    新郑综保区与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优势互补明显
    (一)保税物流中心可为综合保税区运营提供配套服务。中心通过多式联运和物流设计方案以及与青岛港等国际大港的区港联动等集成优势,可以提供最佳的通关代理等服务。
    (二)保税物流中心可为综合保税区运营提供发展模式探索。保税物流中心肩负着为综合保税区提供发展模式探索的职责。政策的大力扶持在促进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的同时也为综合保税区发展提供了便利,更会在中原经济区“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环境下赢得更多发展商机。
    (三)综合保税区可为保税物流中心提供功能放大效应。随着保税物流中心招商的深入推进,将会不断增加高附加值商品的通关数量,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区区联动大力发展空运快件业务,共同打造中西部地区快件业务中心,从而扩大和优化保税物流中心国际分拨配送的范围和渠道。
    河南保税物流中心自身优势无可替代
    (一)区位优势。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位于区位、交通优势凸显的河南省会郑州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距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1.5公里,郑州铁路东站3公里,国家干线公路港3公里,与出口加工区一路之隔,310、107国道交汇于此,5分钟可达高速路口,15分钟可抵4E级郑州国际机场。海关EDI综合楼也已确定落户河南保税物流中心,这使得保税物流中心具备了集口岸功能和国家赋予保税物流中心的六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功能优势,中原经济区出海大通道的枢纽优势。
    (二)管理机制优势。中心投资主体河南省进口物资公共保税中心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因此,保税物流中心既有国资控股的防控机制,又有灵活操盘的经营优势。
    (三)未来发展优势。保税物流中心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中原经济区指导意见》出台的重大历史机遇,确立在河南乃至中西部地区大的经济环境下,以大宗原材料进口和附加值较低的初级产品出口为主,顺应国家目前重视中原经济区发展和支持农业发展的宏观经济态势,运用保税资源全力服务河南农业产业化升级。着力发展引领性业务,开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打造内陆特色保税物流中心。
    综上所述,河南现有三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之间是和衷共济而非“诸侯三分”,新郑综合保税区与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之间是广泛的合作共赢关系、资源共享关系,而不是对立关系。三家必将共同承担起河南“黄金机遇期”的产业转移重任,彻底扭转河南省进出口总额与经济实体排名不相适应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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