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托运高额货物丢失 未买保险只按运费赔
2011-1-21 13:3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托运货物丢失,这是货主文先生和腾先生最近遇到的烦心事。物流公司承认将文先生的货物弄丢,但由于他未对货物进行全额保值,只能拿到部分赔偿。腾先生未对货物进行保值,他只能拿到货物价值的零头。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南宁市的物流行业由于竞争激烈,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尤其在托运协议和丢失赔偿等环节上,一些不利于托运方的条款极易引发纠纷。
最贵的两件货物丢失
今年1月11日,文先生通过武汉荣湘物流公司托运了9件货物到南宁。17日,他到南宁市货运西站某物流有限公司取货时,却被告知有两件货物丢失了,“我只拿到了7件,丢失的两件价值约3000元。另外,我拿到手的货物中,有6件被人打开了”。
文先生在武汉做保健品生意,这批货是未销售完的尾货,价值9000多元。他说:“丢失的那两件正好是价值最高的,其它几件便宜的都拿到了,这就怪了。我怀疑物流公司私自打开了我的货,偷走了其中两件最值钱的,不然怎会这么巧。”
货物丢失后,物流公司答应先帮文先生寻找,两天后给答复。19日,文先生再次来到物流公司,货物仍然没找到。在他的要求下,物流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写了张“欠条”。
物流公司承认弄丢货物
1月19日下午,记者从文先生提供的货运单上看到,有人在上面写下:“提7件,欠2件没提,如果一个月找不到再协商赔偿问题。”落款是杨红英。
文先生说:“每批货都有货号的,要找起来并不难,他们却说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这明摆着是要拖延时间。写欠条的人只是物流公司一名员工,万一她辞职不干了,我该去找谁?”
文先生提供的另外两张托运单显示,将这批货从武汉托运到柳州的是荣湘物流公司,从柳州托运到南宁的是受荣湘公司委托的南宁一家公司。在柳州到南宁的托运单上,注明了货物是纸箱8件和编织袋一件。文先生说:“这就说明,货物到柳州中转时还是9件,我问了武汉公司,他们经过查询也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武汉公司要我找这家公司赔偿。”
记者来到该物流公司。在该公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杨红英称,货物确实是她公司弄丢的,“这个欠条也是我写的。我们跟荣湘公司是合作关系,我们帮他们托运柳州到南宁这一段,并没有直接跟货主产生托运协议,因此文先生应该找荣湘公司赔偿”。
对于文先生收到的6件货物被打开一事,杨红英解释是由于路途遥远,“在路上可能发生很多情况”。
少买保险赔偿打折
据了解,文先生采取的是提货付款的结算方式。在取货时,他向这家公司支付了托运费130元,其中10元是保险费,另外这批货的担保金额是3300元。他说:“包括保险费在内,钱我都交给这家公司了,但出了事情,却要我找武汉公司索赔,哪有这种道理。两个公司都要我找对方,把我当皮球踢。”
对此,杨红英说,这批货主要是由武汉公司负责,他们公司只负责广西境内的运输,“我们收取的托运费和保险费都是代武汉公司收,我们公司拿的只有22元,大部分费用都是武汉公司拿”。
文先生很不理解:“为什么收钱的时候可以代理,但赔偿的时候却互相推诿。”
经过协商,杨红英同意在春节前处理好此事,“我们要跟武汉公司协商,才能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即使赔偿也是我们先支付给武汉公司,货主再向武汉公司索要”。随后她以公司的名义重新写了一张欠条,并盖上了公司的公章。
据杨红英介绍,按照公司规定,因为这批货的担保金额是3300元,9件货物丢失了2件,最多只能按照3300元的九分之二来赔偿,“我们没法核实丢失的物品是贵的还是便宜的,只能按平均数来算”。
文先生算了一下,就算索赔成功,他也只能拿到700多元赔偿款,比实际损失差了2000多元。他叹了口气:“当时,我只是象征性地买了10元钱的保险,谁料一旦丢失会损失这么多。”
记者注意到,在武汉公司的托运单上,托运协议第三条写着:“托运人必须参加货物运输保险,否则发生意外最高赔偿不超过总运费的3倍。”文先生说:“这明显存在漏洞。如果不参加全额保险,托运再贵的东西,货运公司弄丢了也只赔一点运费。谁能保证有人不利用这个漏洞偷货主的货物呢?”
文先生表示,经历此事,自己多了个教训,以后一定要买足保险。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