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三年内公路监控“全覆盖” 省内异地可缴罚款

2011-1-20 14:2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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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陕西省将考虑在50%以上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建立起电子监控系统。18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会议,就相关事宜征求意见。其中,包括“陕西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据了解,陕西省计划在一至两条高速公路主要路段,建设全程电子监控系统,到2013年,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主要公 -

路的电子监控系统网络。18日,《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三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出台,陕西省将在三年内着力进行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起全省主要高速公路和国道的公路电子监控系统网络,实现机动车省际布控查缉和通行信息共享。 

  此外,还将拓展移动警务系统在基础信息采集、实时查询比对等方面的应用,逐步实现源头数据管理的动态执法应用的结合,2013年,全省80%路面民警使用移动警务系统执法。市级车辆管理所要实现50%以上的国产小型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在农村地区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要实现50%以上的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 

  在《2011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实现全省的异地交通违法信息传递和处罚”被列入其中。目前,西安可以缴纳在省内其他地市的交通违法罚款,而地市之间则不能异地缴纳。今年开始,陕西省将启动“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工作。这意味着,驾驶人在省内其他城市交通违法后,不用再回到交通违法所在地缴纳罚款,在省内异地都可以缴纳交通违法地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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