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物流企业获评5A级

2011-1-15 1:1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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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讯(记者 陈杉) 日前,《长春市政府关于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明确,新开业的物流企业自开业年度起,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全额、后三年减半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企业。对于企业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定期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鼓励和支持大中型物流企业开展信誉评级。其中,评为3A级企业奖励10万元,评为4A级企业奖励20万元,评为5A级企业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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