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市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排查整治

2011-11-27 16:1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师生交通安全,市交警部门决定从11月21日起至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排查整治活动。 
  据介绍,在此次整治中,各地交警部门将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校车,审查校车驾驶人资质,审查校车办理交强险情况,完善校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整治方案,全市各地交警部门将联合教育部门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校车和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逐一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逐一建档,建立健全校车备案登记台账,并落实属地化和户籍化管理措施。 
  校车的质量安全和驾驶人的资格直接关系着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在整治期间,交警部门还将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做到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门窗玻璃、坐椅坐垫配备齐全,消防器材有效,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发现有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位的,一律依法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经审查不合格、无校车标志和没有参加强制保险的校车一律停运;达到报废条件的校车立即强制报废,坚决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清除出校车行列,堵住校车隐患源头。同时,对校车驾驶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车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督促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学校和幼儿园负责人为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在整治期间,各地交警将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和校车停车位置及校车运行路线等再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不全的,要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完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为校车安全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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