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推出28条措施 为外经贸发展“保驾护航”

2011-11-22 12:46: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昨天上午,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定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全力推动外经贸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28条,从财政支持、服务效能、先行先试、稳定出口、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等六大方面为外经贸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28条”提出,今年底前要出台实施新的“10亿元企业融资支持计划”细则,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每年2.8亿元支持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8条”前四条是关于减轻企业收费负担的。政策提出,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对口上级部门联系,争取省级权限企业收费项目的减免,加强镇街企业收费项目的清理督查,各镇街要因地制定制定企业减负方案。 
  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东莞市还将加大资金扶持,未来5年,每年安排2.8亿元支持“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建设。 
  从明年起,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增设促进口专项资金,重点鼓励生产性企业进口用于技术改造提升、促进节能减排等的生产性设备和先进技术。 
  重点企业享跨部门贴身服务 
  “28条”新政中扶持企业、服务企业占据较大分量。 
  新政提出,建立全市重点企业跨部门的贴身服务机制,改变以往对重点企业部门单一服务的模式,跨部门对重点企业的“一对一”跟踪帮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将加快建设“东莞市加工贸易管理服务平台”,做到“企业一次录入,部门依次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在全国率先探索出一套适合加工贸易发展新趋势的监管办法。 
  在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集聚区域,东莞将研究试行加工贸易电子围网管理,对加工贸易企业保税物料的节点监控和数据实时管理。这也是在全国首创适应加工贸易企业分散布局、各部门对保税料件可控可管的电子化围网监管模式。 
  推动来料加工企业转为法人企业 
  目前,东莞有3000多家加工贸易企业转型。未来,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筛选一批综合效果显着、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树立标杆榜样并给予奖励,带动更多加工贸易企业迈入转型升级轨道。 
  东莞将完善来料加工企业不停产转型操作模式,重点推动投资额超500万美元来料加工企业转为法人企业。继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重点争取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海关总署突破来料加工转型企业设备作价出资业务衔接政策。 
  在出口退税方面,确保全市出口500家重点企业当月出口当月退税。 
  东莞市还将支持大朗毛织、松山湖电子、厚街鞋业、大岭山家具、长安模具等产业集群组织申报商务部和省外经贸厅的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支持东莞为外贸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申报商务部和省的专项扶持资金。 
  专项资金助企业内销 
  东莞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非联网监管企业实行加工贸易内销“集中申报”模式,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提供内销“集中担保”,帮助企业终端消费品进入国内商贸流通领域。 
  在进口方面,东莞将探索开展“境外资产内地抵押贷款”,完善和推广出口信用保险,新增企业内销信用保险。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进口设备抵押贷款、进口保单南押融资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境外资产内地抵押贷款”或“境外母公司担保贷款”。 
  措施还提出鼓励民营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消费品,发展自营销售平台。重点鼓励企业收购境外技术,品牌。每年重点组织优质民营进出口企业到东盟等新兴市场走出去。 
  加强市级招引资统筹力度 
  措施提出,加大转变以往镇街分散招商的格局,加强市一级对镇街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力度,强化镇街招引重大项目的考核,选准目标对象,重点突破关键性重大产业项目。 
  未来将着力打造松山湖、虎门港、东莞生态园、长安滨海新区等市级招商载体,完善功能配套,加快高端产业和人才的集聚。各镇街要采取“三旧”改造、财政收购等方式,加快整合出一批可供连片使用的土地,承载优质项目。 
  针对有意进入中国的高端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日韩台地区为主,市镇联动开展直接面向总部高层的有针对性招商。同时,加快发展产业支援服务业,出台东莞发展服务外包的针对性政策。 
  在目前环境下,措施也要求镇街摸清辖区内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掌握企业工资发放、缴税缴费等情况,建档立册。(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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