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六路一桥”通行费将停收

2011-1-12 15:3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昨日,宁波市城市“四自”工程收费结算中心发布一组数据:2010年,市区“六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征收完成1.15亿元,用于还贷付息1.1亿元。按规定,这项开征14年的收费项目,将在2012年12月31日后停止。 
    为什么收?为偿还“六路一桥”项目贷款本息 
    对“六路一桥”通行费,宁波有车族一定不陌生。这“六路一桥”指的是,宁波市区中山路、药行街—百丈路、中兴路、环城西(北)路、人民路、解放路和柳汀立交桥。 
    据“四自”中心介绍,从1994年起,宁波在城建资金缺口较大情况下,通过国内外贷款和专项筹资等渠道筹措资金,结合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相继对“六路一桥”进行了全面综合改造,并于1997年底全部完成。 
    为偿还“六路一桥”项目的贷款本息,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宁波市提出综合收费方案。1996年12月份经浙江省政府《关于对宁波市“六路一桥”项目实行综合收费的复函》批准同意,于当年12月7日起实行收费,年限初定为10年。 
    怎么收?市区车辆综合收费,外地车辆单向进城收费 
    宁波市区“六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分市区车辆综合收费和外地车辆单向进城收费两类。 
    1997年1月1日起,“四自”中心在市交警支队车辆年检站设窗口,按年度统一征收“六路一桥”通行费。 
    收费标准为:各种机动车辆240元/吨·年(对0.8吨及以上,7:00~21:00不能进入市区的货运车辆,经市政府批准减半征收)。 
    对外地车辆则实行单向进城收费。“四自”中心委托杭甬、甬台温、甬金高速公路、机场路、34省道收费站,代征“六路一桥”项目通行费(其中机场路34省道收费站已于去年2月取消)。收费标准为:高速公路小车为10元/车·次,大车为20元/车·次,普通公路减半执行。 
    收多久?至2012年12月31日停止收费 
    “六路一桥”收费时限前后有三次调整,最近的一次是2009年底。经省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现有城市道路“四自”项目收费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批准,最终同意全省8个城市道路“四自”项目收费年限,统一延期至2012年12月31日。期满后,该项收费即行停止。 
    “六路一桥”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昨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到2010年末,收费还贷尚欠银行贷款4.5亿元(数据待审计)。 
    “六路一桥”目前年收费金额在1亿~1.1亿元。据测算,至2102年底收费取消后,还欠银行贷款1.5亿元左右。据了解,剩余款将由市政府自行统筹安排资金偿还。(本文来源:现代金报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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