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缘何高发

2011-11-18 7:52: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沈艾中
    今年各地发生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受到极大关注,如货运车辆发生严重的恶性交通事故,超载超限货车频繁地压垮大型桥梁,危化物品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引发有毒物品泄漏污染重要水源等等。这些事件看似孤立原因各异,但却隐含着我国道路货运业的组织形式、营运模式、职业驾驶人管理等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矛盾。
高危险性行业
    2010年全国道路涉及货运车辆死亡人数是19437人,伤75714人。今年的1~7月全国已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12起,其中有8起事故与货运车辆违法行驶有关。货运车辆交通事故往往触目惊心,道路货运业是国民经济安全生产领域内事故数量最多的一个行业,已呈现出高危险性的现象。
    一是涉及面广,基数庞大。一辆货车在道路上行驶不仅涉及到驾驶员和同车人的自身安全,由于货运车辆载重量大、体积大,发生碰撞事故时惯性力特别大,破坏力、危害性也远远大于客运车辆,在同一条道路行驶的车辆、骑车人、行人,甚至道路两外侧路边人员和财物都是货车的潜在危害、施害对象,这些不确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性与货运车辆有着高度的关联性。一句话,货运行业的高危险性不仅涉及到行业内参与者自身,更广泛的涉及到行业以外人员的安全,全国有上千万辆货运车辆,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伤亡事故,基数庞大,是任何其他行业所无法比拟的。
    二是服务对象安全,外部监督乏力。货运行业服务的对象是货主或货物,货主与车主谈完运价后,就不参与整个运输过程,而货运车辆肇事恰恰是发生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是由车主和驾驶员负责的,而货物往往是全额保险的,所以货主在运输过程中是不存在安全风险的,比较大多数商品和服务来说,消费者或多或少都会参与其中。如:食品行业、服装行业、酒店服务业等等,一旦商品和服务不安全,消费者会非常关注。同时消费者也都有一定的鉴别能力,他们只要发现不安全因素就会拒绝消费和购买,会用脚去投票,而货运业全然不存在这种现象,货运业也就失去了外部很重要的制衡力量。失去了外部对行车安全的监督作用,最终导致货运业内部失去自我约束力。常言说:顾客是上帝;而上帝却不关心安全,那么整个货运业的安全就必须另谋出路,靠市场自身调控是无法实现的。
恶性竞争成因
    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道路货运业全方位向社会开放,货运业市场上运输个体户逐渐增多,客观上给公路货运业带来了蓬勃生机,货运车辆事故始终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到了20世纪90年代,原有的国营专业货运企业在竞争中大面积亏损,相继倒闭,运输个体户不断发展壮大,或成立货运公司,或相互合并成立车队。个体户购买车辆也大多挂靠在货运公司或车队,车辆安全管理完全游离于货运公司和运输车队,货运公司和运输车队只收取一定费用,并为挂靠车主开具有关经营票据。
    20世纪90年代以来,货运业竞争主要发生在各个运输个体户之间。由于货运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散、多的现状,对用户议价能力弱,致使整个行业利润不断下滑,许多企业和车主都徘徊在亏损的边缘,尤其是随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抗险能力很弱。
    一、行业入门门槛太低。货运行业的登记、注册、上牌等制度,国家行政管理几乎不设任何门槛,只要能购买的起货运车辆,还可银行按揭,任何人都能成为行业内的经营者。这种制度安排的危害性在于行政管理难度大、经营者缺乏专业管理技能和知识、车辆技术性能差。而在德国等发达国家,自然人是不能购车搞运输的,只有企业法人才能购车搞运输,并且必须得到行业协会的许可。
    二、行业对外议价能力弱。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持续向非农的服务业转移,部分农民工通过自购货运车辆,参加驾驶学习考取驾驶证,自谋职业当上车主小老板,这部分人既是车主又兼职驾驶员的个体运输户。他们处于绝对的自由放任状态,大多数人只求温饱,这就是我国货运业最基本的现实写照,也是整个庞大货运业的最原始的细胞。他们群体数量庞大,文化素质偏低,没有参加任何工会或行业协会,游离于国家行政、社会组织的管控之外,他们进入这个行业带有普遍的盲目性。
    由于车主对货主议价能力非常弱,很难在运价中体现燃油、人工、修理等成本的上涨,货运企业赢利能力差。企业业务量越做越大,利润却越做越薄,企业就做不大,更做不强。货运企业在这种尴尬的困境中,也就根本拿不出钱来增加车辆的安全设施、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长此以往货运业必然暴发各类安全事故。
    三、行业抗风险能力差。社会货运运量需求是随经济形势的变化而波动的,当经济周期处于下降通道、社会总货运量减少,个体经营者或较小的经营企业由于经济拮据,往往选择进一步降低运价来招徕业务。经济萧条时间一长,实力弱的经营者只能选择停车、息业、卖车破产。而当货运市场车主间的竞争处于白热化阶段,超载超限成为广大车主降低短途货运成本求得生存的惟一解数。所以这段时期短途货运车辆的超载量会越来越重,以求得微薄的利润空间,形成了货运量越少超载超限越严重的怪象。
    四、车辆制造标准尚待规范。当货运业经营者把利润增长点依托在违法的超载超限上时,货运车主在新购车辆时,往往把注意力集中在新购车辆的超载能力上。这些买方信息很快通过经销商,传导到车辆设计、车辆制造、车辆改装等卖方企业,车辆制造企业迅速按照买方市场信息进行设计、定型、制造,所以很快市场上新型号的货车,就装备了加厚的悬架钢板、加长的车厢、加高的车厢栏板、大功率的发动机等,都是为货车上路超载超限做好硬件上、装备上的准备。
    五、货运业粗放式经营。能耗高、耗损大、事故多,道路运输业不能持续发展。我国货运车辆法定报废年限是10年,而有些货车由于过度超载,车辆机械耗损严重,绝大多数货车4年后就没有使用价值了,再使用下去维修成本会非常高,油耗更高,故障频繁效率低下。此外,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行驶,不仅会对路面、路基产生严重破坏,也是引发货运车辆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健康发展建议
    货运行业粗放式、竭泽而渔式的经营,是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经营者艰辛的付出,小、散、多、弱作坊式劳作,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又是关系到千百万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自由放任的过度竞争,最终会危害到千百万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国家必须从源头上、机制上、体制上进行规划设计,规范好、安排好经营者有序参与竞争。
    并且,应加强货运驾驶员群体的职业化管理,提高货运驾驶人的职业素质。货运车辆交通事故频发,货运车辆驾驶员群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广大货运驾驶员绝大部分都是农民工,工资待遇低,长年艰辛的奔波在全国各地,迫于生活的压力,他们不得不违心的去冒险。这就需要国家行政、立法部门科学地规划,精心地安排好货运驾驶人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法规。如全面落实货车驾驶员职业化教育、成立货车驾驶人协会、加强驾驶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教育等等措施,使涉及到几千万人的待遇、安全和尊严等民生大事得到妥善安排,使他们能够幸福地、有尊严地从事货运驾驶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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