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农产品流通新规

2011-11-15 7:25: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在批发市场卖6毛/斤的芹菜,到了农贸市场却卖出3元的高价,今后湖南将不再存在这样的情况了。
  日前,省物价局下发了《湖南省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办法的核心内容就是要降低流通费用,并在农产品利润方面进行限制,这将改变“最后一公里”致农产品高价的局面。 
  从批发市场到餐桌每斤贵2元 
  今年9月,本报曾揭露了长沙蔬菜流通环节的多层加价的情况(详见本报9月5日A3、A4版)。 
  据调查了解,一般蔬菜进入马王堆市场后,如果从大货车进入马王堆的门面商,每斤菜大概要上涨2毛钱;从门面商进入中间商,每斤要上涨3毛钱左右;从中间商到普通菜贩,每斤又要上涨5毛钱左右;从菜贩进入市民餐桌,则要上涨1元/斤左右。也就是说,蔬菜从马王堆蔬菜市场到市民的餐桌,基本上都要涨价2元/斤左右。 
  大部分的钱被流通环节赚走。事实上,记者也曾走访马王堆市场发现,在那大蒜进价仅为2元/斤,批发价也只有2.5元/斤,随后记者到长沙荷花池菜市场调查发现,市场里出售的大蒜价格基本在3.5—4元/斤之间。 
  提价要合理且必须先公示 
  据悉,省物价局新近出台的《湖南省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于本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规对集贸市场与超市收费事项、标准,免收项目的范围与原则等事宜进行了政策指导,“《暂行办法》里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合理提价。”11月8日下午,省物价局住房旅游与服务价格处处长邓荣幸介绍,今后将严禁市场投资主体利用优势地位,随意变更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确因某项服务成本增加而必须提高收费标准的,只能就该项服务成本增加部分适当提高,且必须在实施前7天将成本增加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方案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 
  对此,邓荣幸如此解读:此举首先约束了市场方,对经营户同样也是一种约束,要求其“按比例合理提价”,不得乱涨价。“打个比方,1斤黄瓜进价0.5元,运输费、市场收费再加上合理利润,最后的售出价格是1元,如果进价涨到1元,那最后的售出价格也只能是1.5元,而不能卖2元,不能按之前的比例翻番。” 
  “这个政策具体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执行。”邓荣幸说,违反规定的将依法查处。 
  鼓励直销免收进场费 
  流通环节的层层加价,成了当前农产品价格高企最主要的原因,因此,鼓励直销、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入场费”、降低流通费用也是《暂行办法》的目的之一。 
  新规明确表示,对进入市场的当地自产自销鲜活农产品免收交易服务费。有条件的农产品市场要在一定时间、地点有序开放蔬菜早市,或者拿出一定比例的市场摊位免费提供给城郊农民、蔬菜种植户进场直销,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以利降低蔬菜价格。 
  据悉,《暂行办法》还只是省物价局调整市场价格收费体系的第一步,明年起,省物价局还将研究制定大型农贸批发市场收费限价与零售市场免费经营的可能性。邓荣幸介绍说:“《暂行办法》只是指导性文件,各级物价部门还将探索具体措施,比如,将制定大型批发市场租赁费、市场服务费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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