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协:尚不完全具备汽车“三包”实施条件

2011-10-24 12:43: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 (记者枭冬)近日,在中汽协的信息发布会上,中汽协副秘书长叶盛基表示,应该科学制定和实施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维护消费者权益、建设和谐汽车社会。
    众所周知,汽车产品实施“三包”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汽车生产、经销商的行为,提高汽车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汽车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意义。但一直以来,由于汽车产品不同于一般生活消费品(其技术复杂、制造成本高、价值链长、使用环境复杂、管理涉及面广等),使之“三包”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
    同时,由于我国还处在汽车社会初期,市场发展不够完善,权威的第三方鉴定体系尚未建立,难以对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和性能作出科学、准确、公正的鉴定。也就是说,现阶段汽车产品“三包”的相关配套体系尚不健全,环境条件也不完全具备。
    所以,叶盛基认为,如果仓促实施汽车“三包”,可能难以达到其初衷;甚至可能因此增加车企的相关成本,甚至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目前,应首先协调、制定汽车产品“三包”的规定、标准及其配套法规,以保证其实施效果,尤其应当注意与汽车产品召回相关管理办法的协调;建立独立、公正、权威的鉴定体系,健全汽车产品质量评价认定规范等。
    为此,中汽协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汽车“三包”规定应促进汽车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汽车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应在多方调研、论证、评估的前提下,制定更符合我国实际的汽车“三包”规定;三是实施“三包”规定前,应进一步完善实施汽车召回制度;四是应当首先在个别地区或城市试点试行汽车“三包”,待总结经验后,再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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