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将推出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一系列措施

2011-10-21 15:30: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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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新政策含金量很高” 
  昨天,记者从全市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当前金华市部分中小企业经营面临困境的现状,金华市研究部署了支持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一系列具体措施。 
  金华市副市长金中梁说:“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含金量非常高,将为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起到一定作用。” 
  经济背景 
  中小企业经营成本高企 
  今年以来,金华市企业利息支出同比增长37.2%;原材料购进价格一路上扬,上涨幅度高于同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4个点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从业人员人均报酬同比增长20%。 
  不少中小企业产成品资金占用和应收账款同时大幅上升。1~7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成品资金占用和应收账款增幅分别高达23.95%和20.62%。 
  民间借贷规模 
  超300亿元 
  为了满足资金需求,部分中小企业只能寻求民间借贷。截至6月末,全市民间借贷总规模在300亿元以上,综合利率水平28.34%,比年初提高486个基点。6月末,小额贷款公司监测利率在30%以上的业务占42.78%,比年初提高27.2个百分点。 
  民间借贷虽然解决了一些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但也潜伏着巨大的融资风险。近年来,金华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一直居高不下,以义乌为例,2009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为31.03亿元,2010年为25.58亿元,今年1~8月为12.09亿元。 
  政府新政 
  破解中小企业 融资难题 
  针对中小企业经营面临的困境,金华市决定出台多项举措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新增贷款530亿元目标,力争600亿元。微小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加大暂时困难可转型企业的融资帮扶工作,做到不抽资、不压贷。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调低低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规范中间业务和服务收费行为,确保贷款进入实体经济。同时,还应禁止存贷挂钩,禁止一切不合理收费,禁止搭售金融产品,禁止向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融资,禁止将银行业自身考核指标压力转嫁给企业。 
  为中小企业 “雪中送炭” 
  金华市财政出资2亿元设立市区中小企业再担保资金,积极帮助企业包装项目争取得到上级在担保专项资金服务。对经营困难、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微小型企业,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一次性缓交3个月税款,2011年内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基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微小型企业贷款合同3年内免征印花税。 
  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保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经人力社保、财政、地税等部门批准,允许困难中小企业缓交3~6个月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至2012年底。今年集中减征1个月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等4项社会保险费。 
  另外,金华市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还决定派出4支服务组,扶持各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本文来源:浙中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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