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 须解“三难”

2011-10-20 3:4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德利得物流总公司恽绵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公路运输超载超限现象似乎“涛声依旧”。但现在风声愈紧,雨意愈浓……如此看到了,不是天不下雨,而是难变革、难抉择、难下手,颇难筹措。
    变革难 须 “尚方宝剑”
    在中国,最难的恐怕就是“变”了。五千年的历史,似乎形成了一种延续传统和延续现状的巨大惯性力量。超载超限的痼疾难除,其实也是这种力量在物流界的表象。
    三番五次“治超”,从设立治超站,到卸载“治超”、再到罚款“治超”,直至计重收费,都是一记记砸向超载超限的“重锤”。其结果,似乎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越治越超”怪象横生。
    超载超限造成的恶劣影响越来越大,给社会、经济带来的损失也就越来越大,由此滋生的腐败也时有发生。现在全社会都已意识到:超载超限于国于民都极为不利,必须尽快扭转,并且单有“重锤”不行。于是,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这无疑是一柄刺向超载超限怪圈的“尚方宝剑”。
    抉择难 须审时度势
    “尚方宝剑”在手,威慑力量立显,一招制胜才是高手。可是现在高手面对的不是一个敌人,而是一个巨大惯性势力纠结的“城池”。一柄“尚方宝剑”如何破城?这不再是一招制胜的事情,而是需要谋略和策略。
    超载超限“怪圈”的源头在混乱和不成熟的物流市场环境。恶性竞争与恶意压价,才是超载超限的直接诱因。中国公路货运市场,数百万个体经营户大军,位于货运生态链的底层,任由压榨只能铤而走险,游走在“正常营运”与“违法经营”之间。而“治超”执法的灰色部分,渐渐形成了新的生态链,继而繁衍生息,使“治超”变成了越治越超。生态链一旦形成,要想彻底打破,需要花费更多的心思才行。
    7月份以来,江苏、福建、浙江、北京等地接连发生桥梁坍塌、断裂事故,人员伤亡、设施损毁,造成极大负面影响,治理超载超限的“宝剑”不出手恐是不行了。但一旦出手严查,物流业这条“流动的经济命脉”,将有可能出现“梗阻”;“金九银十”的消费高峰,可能因物流不畅而受到冲击;轿车行业更可能面临全行业停运,在短期难以恢复……
    公路“治超”牵一发而动全身,公路货运业在市场、管理、行业等方面的发展积弊,将很可能使中国经济不得不为此埋单。因此,“攻城略地”必须详细筹划,审时度势才行。
    下手难 须多管齐下
    有了“尚方宝剑”,如何出手?何时出手?向谁出手?又是难上加难。“尚方宝剑”砍向公路货运恶性竞争、货主恶意压价的源头,自然是蛇打七寸。制定公路运输基准价格体系,可以确保货运业务合规运输、不亏损,但此举又会直接带动社会经济体货运成本上升,进而造成CPI上升……“尚方宝剑”砍向货运企业、卡车司机,利用罚款和高通行费督促整改。实际情况证明,这种做法既不治标也不治本,无法摆脱越治越超的“怪圈”。“尚方宝剑”砍向公路“三乱”自是保险之举,但是又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究其根源,公路货运超限超载,不仅仅是交通运输的问题,而是牵扯到市场、管理、行业、公安、车辆制造等等多个领域,现在仅靠公路交通部门来解决,的确是勉为其难,很难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无解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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