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鼓励制造企业剥离物流环节

2010-9-7 7:3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目前,山东许多制造企业的物流需求都分散在企业内部各部门里,没有转化为社会化需求,导致物流成本高、效率低;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化需求不足,专业化的物流企业发展受到制约,尤其是适应制造企业需要的物流服务能力不高,出现了有效需求不足和有效供应不够并存的矛盾。面对这一问题,山东省经信委近日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制造企业剥离物流环节。《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将企业的物流资产从主业中分离,成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或者整体转让;转让企业全部产权的,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推动我省350户大企业集团带头剥离物流服务环节。鼓励物流企业托管置换制造企业物流要素,对制造企业将闲置物流设施以不动产、无形资产等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在用地和税收方面,支持物流企业承接利用国有大中型制造企业剥离的运输设施(如废旧的铁路专用线、运输场站设施等)。 
  针对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制造业集聚区,《意见》提出,统筹规划物流服务体系,引导集聚区内物流基础设施、物流信息平台共享共用,为制造业物流需求释放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严格控制集聚区内制造企业自营物流用地,凡能够委托外包的物流资产和业务,都要实行社会化运作。山东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重点扶持和培育150户省级企业物流管理中心、100户为制造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的物流企业和50户为重点企业配套的专业化物流企业;通过优化制造企业供应链管理,将企业物流费用下降到占总成本的10%,物流成本平均下降12%以上;制造企业在不同环节、不同层次实行现代物流管理方法的企业提高到85%以上,运输、仓储等实施外包的企业比例达到6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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