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大力扶持促进物流园区建设

2010-9-6 10:09: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提升舟山市现代交通物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现代交通物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舟山市四项措施大力扶持促进物流园区建设。  
  一是支持重点物流园区开发建设。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重点物流园区,由市财政给予专项补助,其中:市级重点物流园区(基地)补助100-150万元;县(区)级重点物流园区(基地)补助50-80万元;农村重点货运场站(一般为重点镇)补助10万元。  
  二是支持物流园区重点项目用地。在符合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对经认定为市重点物流园区内的重点项目,其用地在农用地转用指标上给予优先安排。对利用以划拨土地方式建设符合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要求的项目,符合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的,简化审批手续。物流建设项目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设定的出让年限计收。积极研究采取租赁方式提供物流土地使用权。  
  三是鼓励物流企业向符合现代港口交通物流发展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集聚。对进入园区从事分拨、配送、采购、经销、包装、仓储、运输和信息服务的企业,三年内每年给予10-20万元专项奖励。  
  四是物流园区内物流企业用水、用气价格实行与工业企业相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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