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家享受入仓退税仓库

2010-9-6 9:2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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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吴洁健 张亮 记者门心洁)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日前联合批准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区的天津泉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口监管仓库享受入仓退税政策。据了解,这是天津市首家享受该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 
  天津武清海关关长史新鸣介绍:“出口监管仓库的入仓退税政策是海关和国家税务部门为支持我国物流业健康发展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它将有效降低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的物流成本,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提高企业应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据介绍,出口监管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对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进行存储、保税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务的海关专用监管仓库,属于海关保税场所的一种形态。入仓退税政策是指“国内货物进入出口监管仓库,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即企业将符合海关相关要求的国内出口货物存入经批准享受该项政策的海关出口监管仓库后,企业可按照《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即予退税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天津泉兴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东海表示:“在海关的大力支持下,仓库获批享受入仓退税政策将进一步吸引更多天津市乃至周边省市的企业将货物存入该库,对企业发展将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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