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不宜用作短期政策工具

2010-9-4 0:34: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马宇
    都说“经济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真正能够诠释这句话的,大概莫过于出口退税政策了。
    今年7月15日取消钢铁等四大类406个品种商品的出口退税。此次调整具有明确的政策导向意味:随着我国出口形势的好转,政府的出口政策目标已由此前的鼓励出口转变为限制出口了。
    关于此事的讨论,无论政府、学界、媒体乃至公众,基本众口一词:往产业链的高端走,得靠创新。所以政府取消“两高一资”等产品的出口退税,就是要逼迫企业转型、升级,在更艰苦的条件下脱胎换骨。可实际过程中,各种因素远比我们想像得复杂,或许等不到转型升级成功,很多企业就无疾而终了。
    笔者多年来在调研中曾经多次碰到过类似情况:企业在完全合法、符合政策的情况下投资生产某种产品出口,却因为政策变化,该产品列为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而使企业进退维谷;企业按照目前市场情况测算签订了出口合同,但因为出口退税政策的变化而导致亏损,或使合同不能履行。从政府角度来说,自然有宏观调控、可持续发展、转型升级等国家政策目标的合理性、必要性;但从企业角度来说,要求国家政策的相对稳定和持续性,也没错。否则,如果出口退税率今天调高、明天降低,那么企业该如何确定中长期的企业经营战略以及安排近期的生产经营,如何签订贸易合同?
    问题的根源,在于我们把出口退税政策当成了一种短期政策工具。实际上,出口退税更应该作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出口促进政策。虽然我国市场规模巨大,内需带动毋庸置疑,但出口是绝不能够忽视的:我国有如此巨量的劳动力,绝大部分行业生产能力过剩,国际市场对于我国须臾不可或缺。出口不但可以帮助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资源配置问题,也可以帮助解决我国的产业升级、技术进步问题,重要意义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是基本的国家经济战略之一,这与单纯的出口导向战略是完全不同的,不应因为短期出口形势好坏而随意改变有关基本政策。
    实际上,即使要实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鼓励高新技术发展等政策目标,也不宜反复使用出口退税这一政策杠杆。否则,出口退税品种和税率多变,既让出口企业无所适从,也给国际上以中国政府操控出口的口实。
点评此文章 / 写评论得积分!+ 我要点评
  • 暂无评论 + 登录后点评
  • Copyright © 2006-2020 56885.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