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万元的货物被“寄坏”了

2010-9-3 2:07: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价值数万元的完好设备,用棉被层层包裹之后交给了物流公司送达,可没想到收货方拿到的却是残破的东西。近日,市民李先生就遇到了这种事情,但因为被物流公司送货员按“先签字再验货”的潜规则给忽悠了,李先生现在是索赔无门,这让他很郁闷。

  “7月29日,我用该公司邮寄了四个箱子,里面都是完好无损的设备,包括B超、电脑等共价值26000元。可等到8月9日,对方接收到我的东西时发现,四个箱子包装没有太大变化,但里面东西全都破损没法使用了。”昨天上午,李先生一边向记者展示这家物流公司的单据一边介绍。知道东西破损之后,李先生给这家物流公司打了电话进行投诉并申请索赔,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却表示,除非寄丢物品,否则他们不予赔偿。“这不是明摆着霸王条款吗?”李先生很气愤,他决定亲自去这家物流公司找相关负责人进行索赔。

  昨天中午12点,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了位于天桥区药山附近的该物流公司在济南的总部。公司的负责人接待了李先生及记者一行,但得到的答复却让李先生颇为无奈。“因为您的朋友在收货的单据上签了字,这表示他已经验收货物,再出现问题,就不属于我们的责任范围了。”该物流公司的负责人说。对此,李先生觉得很不满意,他说:“收货人到物流公司取货时,物流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必须先签字才能取货,否则便不给货物,看到外包装并没有破损,我的收货人只好签了字。但等到把货物拿回去拆开时才发现,东西全部破损无法使用了,这只能是在物流上出现了问题。”但物流公司负责人表示,因为签字在先,又没有其它证据表明货物破损确系发生在物流运输上,所以他们并不打算进行赔偿。几经协商,最终该物流公司同意仅赔偿李先生之前所签订的5000元的保价金额,其余部分则无法受理。

  “以前用物流从没出现过这个问题,但没想到这次栽在了不先验货上,虽然我心里知道自己占理,但是因为没有证据,还真不好进行索赔。”李先生懊恼地说。



  近日,济南、青岛、北京、香港等21地消协组织挑战快递行业“先签字后验货”潜规则,认为这属违法性条款。21地消协组织一致认为,应对快递服务行业不规范服务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尽快取消“先签字后验货”以及“先付货款再验货”等不合理做法。

  21地消协组织的证据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据此,“先签字后验货”属违法性条款,对消费者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消费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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