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列入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省份

2010-9-27 10:44: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为完善农产品(21.55,0.85,4.11%)流通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 2010年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在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新疆等9个省份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通过开展试点,在试点地区初步建成高效率、低成本、低损耗、安全通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使农产品流通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初步探索出农产品产销的有效模式,为全国推广创造条件。试点的内容主要是支持试点省份打造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对接体系,重点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产品销售龙头企业建设改造农产品冷链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仓储设施等;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同时,鼓励试点省份创新发展方式,探索符合地方特色的现代农产品流通模式。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安排部署,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初步确定了乌鲁木齐、喀什、伊宁为自治区农产品流通试点城市。二是分别制定了自治区和试点县市的农产品流通试点方案,确定工作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三是组织试点县市的企业申报农产品流通建设项目。四是制作了《新疆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情况汇报》课件。 
  今年9月9日,财政部、商务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农产品流通试点方案评审会, 主要是由专家对列入农产品流通试点的9个省区的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今年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建设的计划。我厅帕拉提副厅长率商务厅市场建设处、财政厅经建处、乌市商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评审会。会上,商务厅汇报了我区试点方案以及项目申报等情况,阐述了在新疆开展试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选取乌鲁木齐、喀什、伊宁为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城市的区位、资源、政策等优势。专家组对我区试点方案进行了认真评审,总体认为,新疆试点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准备充分,方案可行,最后,还就我区农产品市场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以实施农产品现代流通试点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政策精神,坚持市场导向原则,着眼于区内外、国际市场,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形成体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以名优农副产品为切入点,以搭建销售平台、培育流通主体、建设流通体系、注重品质品牌、建立长效机制为战略重点,优先打造以乌鲁木齐、伊犁、喀什为基地的疆内销售网络和物流平台。力争用3—5年时间,在国家的支持下,通过国家、自治区、市县三级推动,初步建成以市场为导向,以现代物流技术为基础,以农超对接、农批零对接为主要模式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农产品储藏保鲜和运输配送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现代营销与物流模式初步形成,基本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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