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我国钢铁行业重组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0-9-25 21:58: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 徐力
兼并重组已经成为当前钢铁行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相关方针的指导下,钢铁行业的重组取得了一定的进展。7月13日,天津钢管集团、天津钢铁集团、天津天铁冶金集团和天津冶金集团等4家公司联合组建天津渤海钢铁集团。7月16日首钢跨区域重组通钢,收购通钢77.59%股权;山西省也正在制定其省内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政策。虽然我国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取得了一定进展,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明显的差距,2009年我国前四位钢铁企业粗钢产量仅占全国的24.4%,美国4家钢厂占全国的61%,日本4家钢厂的产量占全国的75%。我国钢铁行业重组进展缓慢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一、重组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
我国钢铁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分属于中央、省级政府、市级政府等所有,地方钢铁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地方政府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如果企业被兼并主要涉及到地方政府的以下利益:一是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后,企业的税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享,使地方政府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企业被兼并后,地方政府的税收可能受到影响。例如中央企业兼并地方企业,被兼并的企业的税收将随中央企业上交到财政部。地方政府干预企业的重组的另一个重要动机,在于现有以考核GDP增长为核心的政府官员政治晋升体制,使得政府官员有很强的动力推进本地的经济增长,而所属企业被并购后,对于地方政府的政绩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基于以上两点主要原因,地方政府成为跨地区兼并重组的最主要影响因素,重组过程中地方政府更趋向区域内的整合,如近期的本钢和北台钢铁的重组,这也使得近年来钢铁行业的区域内重组成为主流,前期唐钢集团与邯钢集团组建河北钢铁集团,济钢集团与莱钢集团组建山东钢铁集团,在这些企业重组的背后,都可以见到地方政府的身影。只有地方政府无法通过内部力量改善企业的经营业绩的情况下,企业才倾向于从外部引入战略投资者。
我国钢铁企业经过将近30年的改革,形成了一种融合政府、地方主管部门、国资委、股东、企业经理和职工利益的“被改造”的混合型国有制。这种“被改造”的国有企业不会像20世纪60年代“纯洁”的国有企业那样轻易听从政府的指挥和“招呼”成立全国性的或区域性的总公司(托拉斯)了。国有企业改革、授权经营的基本轨迹在允许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为各政府部门特别是地方政府、企业经理及职工分享的同时,也造成企业经营活性对经理、职工和某些政府部门的高度依赖并构成了一种刚性的利益格局,如果重组触动到这个利益格局,就会遇到分享者(如钢铁大省)的强大抵制。方方面面复杂的利益格局导致我国钢铁企业兼并重组进展缓慢。二、重组的方式比较单一
我国钢铁企业大部分是国有企业,重组主要是通过行政主导的方式进行重组。这主要是因为在我国目前转轨经济的条件下,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效果在钢铁行业并不明显,市场化的自发性重组有可能是一个相当缓慢的过程,因此需要国家产业政策的力量来引导企业的重组。
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并购重组,基本上是依靠换股方式来实现的。国外上市公司进行的收购,80%以上都是用股权作为基本支付工具。公司通过不断新发股票用于换股收购,每一次换股后,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会逐步降低。我国钢铁行业重组股权转让对价的方式主要是现金支付,这对收购方的现金流要求较高,收购方受限于本身的现金支付能力。目前,大部分世界500强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多不到10%,股权结构比较分散,有利于兼并重组的进行。而我国大部分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都在30%以上,股权集中度较高,大股东对公司控制力强,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市场化的换股吸收重组方式受到制约。
综上,我国现阶段的钢铁行业重组仍然没有摆脱行政力量的影响,市场经济改革需要不断深化,最终实现钢铁行业的市场化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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