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组织的作用

2010-9-15 9:35: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 范云兵
    最近一段时间,家庭主妇们越来越精打细算了。不是因为高企的房价,而是因为菜价如同 “坐上火箭”般的攀升。
    蔬菜价格 “步步高升”,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介绍,我国农产品流通成本是世界平均流通成本的2~3倍。而流通成本过高的根本原因,不是 “只见潮涨不见潮落”的油价,也不是缺乏冷链物流技术,而是因为流通体系。
    在发达国家,农产品的生产流通是这样一个过程:集中生产-集中流通-分散流通-分散消费;而我国的流程是:分散生产-分散流通-相对集中流通-分散流通-分散消费。两相对比,我国农产品的流通明显多了一个环节。
    同样,在一些发达国家,由于农产品是规模化生产,存储、销售、运输都相对比较容易。而我国是家庭式生产,分散的农产品生产决定了分散的农产品物流,造成物流格局也是大量分散的农户、个体运输户及个体摊贩占主导地位,少数大型批发商、一级零售商、农民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贩销大户共同存在的局面。此外,还有很多农户从事小规模、原始的、孤立的物流活动,如使用拖拉机或者农用三轮车运货,其经营方式落后,专业化水平、物流效率极其低下,成本高昂。
    对此,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国利说,有产就有流,产多大,流就有多大。当产集中了,流自然也就集中了。他认为,当前解决农产品流通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工作,就是提高生产的集中化程度。而在目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30年不变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是可行的办法。
    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个相对规模化的整体,在组织农民生产、销售、流通等方面具有规模化优势,可以统一耕作、统一销售,以解决政府不能解决的小生产大市场、信息不顺畅等问题。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区总经理彭华生也曾表示,永辉作为以生鲜为主打的超市,主要依靠“农超对接”来降低生鲜的流通成本。其对接对象有农民个人,也有合作组织,但超市更愿意与合作组织对接,因为规模大、价格低,产品有保证。
    而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已成为各级政府农村工作的重点内容。在8月份国务院出台的促进蔬菜流通的 “国六条”中,就明确要求 “大力扶持蔬菜生产合作社发展”。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农民合作组织毕竟只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农民入社并没有什么强制性规定,这就注定了其经济实力的弱小,“贷款难”也成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最大瓶颈。
    对此,笔者认为,农民合作组织应该实行商业化运作,比如要有强制性规定和押金担保,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自负盈亏;农户加入合作组织时,要按规定缴纳担保基金,会员有需求时,由合作组织为其贷款,银行也可以加入其中。如果小组中有一个会员出了问题,由全组会员作担保;而如果一个小组出了问题,就可以立即启用合作组织会员的风险保证金。
    这样一来,合作组织将担保公司和农户联保的功能组合起来,既吸取了担保公司的经营方法、运作体系、管理措施,又兼备了农户联保的连带偿还责任,使农户间能自主控制会员质量。如此,合作组织贷款难题一解决,自然会逐渐做大做强,销售和物流等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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