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010-9-15 9:3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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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简称ECFA;台湾方面的繁体版本称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原称为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或称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定 (英文简称CECA)。
    2010年1月26日,ECFA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大陆方面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带队,台湾方面由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带队,成员包括双方相关经济主管部门的人员。双方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商谈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同意,应本着 “先易后难、求同化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尽快推动商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进程。2010年6月29日,两岸两会领导人签订合作协议。2010年8月17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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