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力推甩挂运输发展

2010-9-15 9:23: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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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林振强
    9月1日起,上海市对甩挂运输车辆执行减少挂车检验次数、调整贷款道路通行费征收等一系列新政策;9月2日,德州市举行山东省道路甩挂运输试点启动仪式;9月6日,交通部社科院专家组到郑州交通运输集团考察甩挂运输情况……近期,各省市纷纷出台新措施,以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道路货物运输效率,推进节能减排。
推进速度加快
    近日,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联合发出了《关于促进本市甩挂运输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将取消原有的挂车一年两次的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强制管理措施;调整贷款道路通行费征收方式,按照一车一挂的标准征收贷款道路车辆通行费,对超出牵引车数量的挂车,核发免征凭证。此外,为推动跨地区、跨企业牵引车、挂车互相甩挂的组合运营模式,通知还明确,道路交通管理等部门对甩挂运输车辆不得以牵引车、挂车牌号不一致为由进行处罚。
    除了上海之外,各地都在积极推进甩挂运输的发展。例如,珠海市交通运输部门在不久前制定了《珠海市道路货物甩挂运输工作方案》,并且方案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运作”原则,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行”方法,逐步有序推进甩挂运输工作。今年将选择岐关车路有限公司进行跨境甩挂运输试点和珠海鹏通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内部甩挂运输试点,探索和积累工作经验,制定和落实甩挂运输相关政策措施。而在3月的四川省物流业促进甩挂运输发展座谈会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也透露,他们正制定从物流产业园到泸州港实现甩挂运输的方案,并将选择物流企业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
    甩挂运输能得到快速推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保监会等五部委在今年年初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通知》中不仅提出了发展甩挂运输的具体措施,并明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当地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组织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进行总结,制定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促进甩挂运输持续健康发展。
发展趋势看好
    在欧洲,经常可以看到厢式、罐式、冷藏保温等各种半挂牵引车在公路上行驶,甩挂运输早已成为主流运输方式,甩挂运输量占总运输量的70%~80%。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新加坡、菲律宾、巴西等国家,甩挂运输也得到了广泛的采用,如港口、大型堆场和仓库间的集散运输。
    作为目前一种比较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甩挂运输是提高道路货运和物流效率的有效手段。此外,在节能环保方面,甩挂运输也有重要作用。据有关资料显示,如果我国现有运力实行甩挂运输后,运输能力可提高30%,油耗下降20%左右;据上海市开展甩挂运输的试点企业测算,开展甩挂后,平均每车每公里可降低成本0.0854元,以上海市每年甩挂运输约13.3亿车公里计算,约可节约1.14亿元成本。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的甩挂运输伴随着集装箱的发展应运而生。1996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交通部、公安部发出《关于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高速公路运输企业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2001年,交通部在2001~2010年《道路运输企业发展规划纲要》里,对提高运输效率和大力发展厢式车、半挂车、特种专用汽车及重型车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推荐车型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
    但总体来看,我国甩挂运输的发展目前依然非常落后,在整个行业中所占的比重也很有限,目前主要集中在华东和华南港口城市,如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地,在其他领域,甩挂运输基本没有得到发展,公路运输仍然以普通的单体货车为主。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阻碍甩挂运输发展的因素很多,其中来自相关管理政策的制约最为突出。长期以来,我国的管理制度对于隶属于不同企业间、不同行政区域间的牵引车和半挂车能否自由组合,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各地在执行中存在很大差异。有的地方要求牵引车和挂车必须属于同一家企业,否则就不允许其上路行驶。不过,随着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为甩挂运输发展扫清障碍,各地不断落实并推进相关政策,我国甩挂运输将迎来光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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