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物流要从标准做起

2010-9-15 9:19: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范云兵
    日前,国内首个内河港口作业(物流)服务规范——《杭州市内河港口作业(物流)服务规范》顺利通过评审。
    该 《规范》共有11章,分别从名词术语、服务宗旨、设施与设备、内河港口作业 (物流)服务规范、人员资质和岗位要求、运行管理、安全要求、诚信交易服务规范等几方面对内河港口服务标准进行明确,进一步规范内河港口作业服务行为,引导港口与区域经济、产业布局、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此举将大大提升港口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多年来,我国内河港口管理一直存在滞后性和不规范性。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我国内河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25931个,其中万吨级泊位259个;内河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25.3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1158万TEU。而拥有如此大规模内河港口作业规模,却没有一个完整、规范的作业标准,更别谈体系了。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以港兴市”观念的加强,重庆、四川、江苏、广西、广东等地纷纷大手笔投资建设内河航道和港口。但从目前的内河港口物流作业情况来看,各个港口企业的服务并不完善,管理水平也良莠不齐,综合服务比较粗放,其传统管理模式与目前快节奏、高效益的发展速度矛盾日显,这大大制约了港口物流的发展。
    毫不夸张地说,标准的缺失可以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比如前段时间大连港口的爆炸案,就是因为工作人员缺乏相应操作标准的培训,安全操作意识不够,才造成如此大祸。
    因此,就像生产企业要有质量标准一样,港口物流企业属于服务业,其也要有统一的服务标准。对此,笔者认为:
    首先,规范标准要细化到每一个操作的环节。港口物流业务操作人员的接受能力高低不等,只有把每个操作环节规范到细之又细的程度,才能使港口企业在参照执行时更具可操作性。例如,港口服务人员资质和岗位要求不尽相同,要根据这些分别从培训内容、资质、持证上岗等方面予以规范,避免实际操作中“一刀切”的现象。
    其次,要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具有承运危化品、易腐品资格的港口,如果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不高,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第三,要加强监管。国家有关部门要跳出惟经济论怪圈,多吸取环保、安全等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港口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对不合乎产品特性的物流服务方式进行改进,从而提高整个港口物流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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