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强化液体化工码头安全监督与管理

2010-8-6 7:41:00 来源:现代物流报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本报讯 近日,厦门港口管理局联合市安监局对液体化工码头装卸作业开展突击检查,并召集厦门港所有液体化工码头的企业负责人,传达交通部针对大连“7.16”大连新港中石油原油储备库油管爆炸事故所提出的“五个强化”的要求。同时结合当前防汛抗台战高温需要,对液体化工码头安全生产进行周密部署。
    明确35000吨级及以上船型的甲、乙类油品海港码头在油船靠泊作业期间,应有消防船或消拖两用船进行监护,同时应设置防热辐射水幕,水幕设置应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液体化工码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作业情况评估,评估结果应于次月初上报厦门港口管理局;液体化工码头应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将作业过程分解成若干个环节,分析每个环节的可能危险,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防范于未然;液体化工码头在装卸油品或液体化工品时必须向所属港区港务管理站申请进行现场监装监卸;对进入液体化工码头核心区的人员、车辆严格控制,严禁将火种和手机等违禁物品带入核心区域;液体化工码头和港区内油库公司须对自身应对事故的能力进行评估,评估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否满足事故发生后的需要,若无法满足,应确定外部救援力量的来源;码头企业应研究如何预防船上操作、岸上人员操作失误引起的事故,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方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及安全隐患排查的整改工作等八大措施来保安全。 (林岳 何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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