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通道优势 推进水运建设
2010-8-6 5:18: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摘要:... ...
实施“桥头堡”战略是云南水运百年难得的机遇和历史使命,同样,“桥头堡”战略也需要云南水运发挥“连接太平洋、沟通印度洋”的通道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使云南成为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重要指示,就是要解决我国内地、东部地区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如何顺畅地来云南、过云南,又顺畅地通向西南诸国并出印度洋的问题。
云南地处我国内河运量最大的两大河流长江、珠江的上游,连接着我国经济最活跃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沟通了重庆两江、上海浦东两个新区和珠海、深圳两个经济特区,GDP总值占全国47%的桂、粤、沪、鄂、苏等11个省区市分布在两江沿线;同时,云南还有三条水运通道通向西南诸国,深入中南半岛腹地,并连通印度洋。突出的区位优势决定了云南水运可以在“桥头堡”战略实施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所以,云南水运确定了北进长江、东入珠江、西通印度洋、南下太平洋的发展建设目标。
今年初,云南省航务管理局认识到“桥头堡”战略实施给云南水运带来的机遇,明确提出了以金沙江、右江省际通道为支撑,以省内陆路通道为联络,以红河、澜沧江、中缅伊洛瓦底江三条出境通道为主体,推进云南水运“桥头堡”战略实施的总体建设思路。并制定了充分发挥云南水运独特的区位优势,以上下衔接、联运通畅为目标,积极争取国家西部开发等水运扶持发展政策,加大水运通道建设力度,主动参与泛珠三角等省际、大湄公河次区域等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全国向西南开放的发展举措。针对两出省、三出境水运通道的建设目标,省航务管理局认为:
一、金沙江—长江出省水运通道要借助长江黄金水道9+1合作机制(交通运输部和长江沿岸9省市的航运合作建设机制),进一步推进长江干线航道“延上游”,请求交通运输部将溪洛渡坝下直至水富纳入长江干线航道的建设、管理范围,协调提高向家坝电站升船机的建设标准,达到千吨级船舶过坝的目标,扩大长江航运对我省的辐射范围,加强我省和长江沿岸省市的经济联系。
二、右江—珠江出省水运通道要通过泛珠三角9+2合作平台,协调百色水利枢纽过船设施二期工程尽快开工建设,实现我省物资从富宁港就近下水,出两广、达港澳的目标。
三、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要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框架下,按照“巩固、提高、通畅”的原则,推进澜沧江国际航运的进一步发展。通过加强航道管理、实现航道日常维护,巩固合作开发成果,并实施航道的进一步改善工程,以提高国际航运的规模和通航里程、受益范围,同时通过进一步实施便利化运输政策,达到通畅的目标。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景洪以下境内段达到四级航道、通航500吨级船舶的标准,景洪以上达到五级航道、通航300吨级船舶的标准,境外段实施全面的五级航道整治工程,达到四国协定通航河段全线常年通航300吨级、季节性通航500吨级船舶的目标。
四、中越红河水运通道要根据中越“两廊一圈”的建设构想,先行通过中国云南、越南老街两省间的合作,实现区段通航,取得经验后逐步延伸,最终实现商船在我省河口—越南河内—海防的自由通航。
五、中缅伊洛瓦底江陆水联运通道要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印度洋通道建设的战略部署,适时恢复中缅伊洛瓦底江陆水联运通道合作开发谈判工作,通过签订陆水联运协定、建设港口(八莫港)、公路(中国瑞丽—缅甸八莫)实现陆水联运;同时,依托中缅石油管道的建设,利用缅甸皎漂宝贵的深水岸线资源,建设深水港,通过陆路通道连接,形成我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印度洋通道”,并解决我省没有出海口的问题。
目前,云南水运“桥头堡”建设已付诸行动,《云南省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正紧紧围绕“桥头堡”战略的实施而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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