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成晒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出现事故要担责(图)

2010-8-31 12:01: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目前,农牧团场进入秋收,打瓜、油葵、无壳裸仁南瓜、玉米等相继采收时节,一些农工将收获的秋产品倒在公路上晾晒,延绵数公里,导致的自行车、行人和机动车交通事故不断。 
  公路上晾晒或堆放物品,驾车者在躲车或者躲闪行人时,由于行驶到杂物上,车辆稍一制动,就容易产生侧滑失去控制,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扫帚、木棍、石头、酒瓶子、木棍围占地盘,强迫车辆绕行通过,甚至有些儿童在公路上玩耍等,埋下了种种事故隐患,极易造成翻车等事故。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恢复道路原状,并且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伤亡、车辆及其它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公路上晾晒东西出现事故要负责。 
  但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年年管制”,事情却“年年照旧”。?笔者呼吁,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农民朋友们不要在公路上堆放杂物或晾晒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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