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警惕货运站经营者代收货款后逃匿

2010-8-22 9:43:00 来源:网络 编辑:56885 关注度:
摘要:... ...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多起货运站代收货款后,经营者携款逃匿的报案。对此,警方提醒:要警惕货运站经营者代收货款后逃匿。  
    据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介绍,这些货运站多为无证经营,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不是正规的物流企 
业,而是以小门面、多家同一门面的形式出现;在承接业务时没有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只开具一张委托单,货运站工作人员也不出具发票,甚至货运站工作人员只在委托单上署上自己的姓氏,连名字都不写。一旦经营者携款逃匿,一张没有署全名的货运单是唯一的证据,这就给不法货运站经营者提供了违法的空间。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托运货物或代收货款时一定要委托有资质、正规的物流企业,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遇到货运站拖欠货款或货物逾期未到应提高警惕性,以防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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